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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2 (第1/3页)
都无法从容话别,总是进门就脱衣服,拉上裤子就得走人。而且一别可能就是十天半月。她总是想方设法到我出差的地方来看我,跟我一起住那么寒碜龌龊的乡下小旅馆,吃那么难以下咽的食物,来回的路途遥远又不安全,我却只能眼睁睁的让她离开。”“遇到我要报会,那种时候,虽然在同一城市,她却整周都会见不到我一面。她想我想得太厉害,就打的到我楼下,打电话对我说‘你把头伸出窗户,让我看你一眼’。我真的只能站在窗口让她看我一眼,因为我们的会议总是一个接着一个,MD不断的在那里发号施令,这里应该怎么做,那里应该怎么写,我们拼命的把每句话记下来,不能漏掉一句话,不能出一点错,我都不能以上厕所的名义溜出去5分钟。于是我只能,站在窗口,把头伸出去,让她看我一眼,对她笑一笑,然后就回到会议桌上,都不能站在那里看她打的回去......”殷子波插嘴:“叶哥,这是不是你昨天跟我说的那个,最后跟你分道扬镳的女孩?”叶翎忍着眼泪,点点头:“对,我们在一起两年,虽然我一再委婉的挽留,她还是弃我而去。我没什么好抱怨的。其实我从来都没指望过她能跟我在一起两年,那么久。但是人是容易起贪心的,当她跟我在一起两年时,我真的以为她会跟我天长地久,结果她还是决然毅然断然的离开了我,一周就另找了一个男朋友。“凌苒有点默然,过了一会说:“其实,你们分道扬镳是正确的,在一起两年,激情过去后,再继续,就会相看两相厌,就像我跟我那个美国男友。”“我男朋友人很好,我入投行一年多,他从没报怨过。”凌苒慢慢的说:“但是,有一次,我们项目组路演(上市前的促销酒会),我们7天在全美7个不同的大城市路演,从东海岸到西海岸,再回到东海岸,路演结束,回到纽约的那天,我累得人完全脱力,嘴里一股血腥味,胳膊抬不起来,勉强拖着行李回到公寓。门一开,我就愣住了,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桌上插着玫瑰花,放着奶油蛋糕,屋顶上飘着气球,我男友正微笑着看着我。原来那天是我26岁生日,他特意赶在我到前回家等我,想给我一个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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