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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相机对着他偷拍了半天,但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能和安经纬称兄道弟的人又岂会是真正的纯善之辈。“易小姐,你的头发好香,用的是什么牌子的洗发水?易小姐,你走路好快,而且好轻盈,姿态很优美。易小姐,你晚饭是自己做还是在外面吃?”下了巴士,康奕跟在易瑶身后亦步亦趋,喋喋不休道。“你再跟着我,我就报警了!”易瑶平生第一次遇到比小册更话唠的雄性动物!“若易小姐愿意与我共进晚餐,康某保证不再打搅易小姐。”易瑶望了望大道两端,这么长时间,如果康奕给安经纬通风报信,那安经纬早就赶来了。“等着。”易瑶扔下两字,钻进了路旁的一家热狗店,十秒后拎着俩纸袋走了出来,随手扔了一个给康奕,然后走到花坛边坐下,打开纸袋吃了起来。康奕瞅了瞅手中带着热度的纸袋,再看看不干不净的花坛,最后瞄向不紧不慢吃着热狗的女孩。摇头笑笑,康奕走到易瑶身边坐了下来,拿出热狗咬了一口。称不上美味,但也不难吃,和这世上绝大多数食物一样。“经纬想要你,你是逃不掉的。”易瑶咽下口中的食物,“除了生老病死,没有什么是完全无计可施的。”“比如呢?要知道经纬若是想伤害你,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一个电话、一笔钱,再罪恶的事情都有人会去做,你不怕吗?”“当然怕。”为什么世人对权势金钱趋之若鹜?因为这些东西可以让人轻易地玩弄他人,那种同为人却高于人的傲慢、那种可以对他人生杀予夺的快感,是人类追求权力的原动力。“那你为什么还要逃?如果你乖乖地听话,说不定他很快就厌倦了。你越是逃,他越是想要征服你。”“因为我不愿意。”将最后一口热狗吞进肚中,易瑶站起身,“我可以跟他比耐性,逃到他失去玩性,或者找到下一个目标;我可以划花脸,让他直接倒了胃口;我可以开车把他撞得半死,坐几年牢但解气。哦,对了,我还可以试着去勾引他爹,应该也蛮有戏剧性的。实在不行……我还可以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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