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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事不过三 (第2/5页)
指甲在五五背后划拉出长长几道血痕。 血沿着脊背滴下来,珠串似的,像个信物。 奇怪,他们的每次偷情,都与人血有关。 很久,闹剧才收场。 皮肤内外,渗透着妩媚气氛。 现在是夜,屋里却不敢开灯,仿佛害怕这些妩媚被不该看见的人看见。 作为偷偷潜入的刺客,五五没有穿黑色的衣服,地上胡乱堆着套朴素的灰色军装,与岑典的睡裙搭在一起,像是要与黑夜融为一体。 朴素,是不显眼的狭义解释。 并排躺着,岑典双腿紧紧缠在五五身上,双乳不吝啬地贴着他。 仔细爱抚着他的眉间。他刚来时,眼角眉梢还带着霜露,让之下的眼睛更加深邃。 “和你做爱,我总是觉得爱的不是人,是一头怪兽,你像是庖丁解牛之后剩下的那幢大牛骨头,上面连着红肉,下面挂着血管子。” 岑典说。手指曲成个圆圈,从他的眼睫毛沿着他骨相分明的山根刮下来,刮到鼻梁侧,再回到他的眼睫毛。 看,正在喘息的鼻尖,高潮快灭顶时撑在她上头,聚汇起汗滴到她脸上,再随着动作振捣到嘴角。 嗯,是甜的。 “我不是怪物,你才是。”五五手臂一紧,重新使力,再搂住她的背。 他怕,多一分力她会疼。 还好是夜,是白天的话,太糜乱。 “没想到你这么会当小偷,不仅会撬门,也会顺着光溜的外墙,轻巧滑下去,然后跑走,没让屋外的人发现一点异样。” 她在说金屋的事。那天叶大霖没抓到现行,遮住奸情的纸被怒火烧了一半,屋里没看见五五身影,才冷静下来。 叶大霖无论不敢也好,不愿也好,岑典都替两人受了后续的苦。 后果如此,于是刚做时的反常,隐藏自己的小脾气、顶她时不主动顶回来、咬他耳朵用牙真咬…… 感受到岑典情绪低落,五五抚慰岑典的薄背,“你不也是?” “是什么,是小偷?我没当过小偷,只有你是小偷。”岑典一张嘴反驳,如万嘴神佛。 曾经津门一大乐事,便是王委员的金屋逃过百姓的眼睛,逃过军阀的窥视,却没逃过一个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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