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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劳伦斯的诗 (第2/6页)
微曲的膝盖拱开了旗袍的高叉,纤长雪白的双腿展露无遗,嫌不够放荡似,依自己的本心,她索性蹲下来,前袍搭着大腿,后袍挡不住小腿与脚踝。 灯光一照,雅致的细跟鞋近乎橙白色,曲折重叠的雪白双腿形成一条脊蛇,衣间包裹不住的皮肤上面细密微小的毛发,它们呼应灯光勾勒出S型的妩媚线条。 乌黑的断发垂坠,随她的呼吸急促摇摆,像在谱一首舞曲。 不得不承认,即使这样狼狈,她依旧美得让人心碎。 岑典双手捂着脸忘我地哭,背对着他,仿佛忘记了房间里不止她一个人。 五五动摇扔掉枪后,往她蹲着的地方走了几步,接着在离她两米的地方停下,似乎有些无措。 动摇的反义词是果决,不果决代表着内心的踌躇。 他的心软,将是她的出口。 原来他也是凡人。 岑典面前,神仙也会变成凡人。 窗外彻底暗下来,街边的路灯全都亮起,把一条小路指出来,有乌鸦向那拍翅膀迁徙,迅速变小的叫声代表它们飞得很快。 哭了不知多久,腿都蹲麻了,岑典低着头,抓着桌角,缓缓站起来。蹲着谈判,一开始就矮了一截,所以她把背挺直,抬手厘清自己散乱的发丝。 “我是来还伞的。”要说明来由,声音里带着一点点哭腔的余韵。不信,许久,背后人嗯一声。 脖颈修长,袖口的流苏如麦穗般打在黑发上,扰动发丝,微微的痒。 没有镜子,她理得慢。背后的人也没有催促,站在那,耐心等着。 他们仿佛一对丈夫是混蛋的情侣,丈夫把妻子弄哭了,还要假装风度翩翩。 脖间光洁如刚梳好,她顺道把眼泪擦干,仿佛也能擦掉她哭泣的事实。擦得用力,眼角红红的,眼眶也红红的,毕竟哭得撕心裂肺。 不能白挨着一遭,她朝他转过身,用带着红气的碧绿眼睛对着他。他宛如见到了美杜莎的瞳孔,在她转身站定的那刻,怔了怔。不过这不合时宜的神色立刻被他压下,转瞬即逝。 绿眼瞳深邃,黄色点缀在瞳孔外圈,铺着偏棕的底色。 像童话里像女巫寻仇的弱小精灵,会当着人家面出刀子。 纯真又凸显真挚的愚蠢。 听见他毫不拖泥带水的脚步声,知道他离她不远。但没想到这么近,仿佛转眼就在面前。 以为会见到一副怒红的眼睛,他却远比她想象中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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