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反派[快穿]_分卷阅读48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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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486 (第3/3页)

件中,晏褚是原告,状告的是徐淑芬等人敲诈勒索,以及诽谤、侮辱等数桩罪名。

法庭上,徐淑芬咬死杜鹃等人知道她的儿子晏天有酒驾历史,以此来证明晏褚在借车上的过失,如果这一点成立的话,晏褚提告的各个罪名自然也就不成立了。

而对应的,晏褚拿出来的,是几则录音,以及其他辅助证物。

第一则录音,记录的时间是在晏天发生车祸当天,背景音有些噪杂,听得出来徐淑芬是在跳广场舞的间隙,和儿子打电话。

电话中,徐淑芬的嗓音有些尖利,质问儿子是不是喝了酒后又开车了,中途因为广场舞的广播音有些大,部分对话不清晰,录音的最后,以徐淑芬一声高亢的“儿子”结尾。

以录音时间推算,加上晏天等人的尸检报告,估计晏天就是在酒后驾驶,以及驾驶途中和徐淑芬通话,双重违规,导致的车祸。

而这一点,作为案发后最后一个和晏天通话的人,徐淑芬自己也该清楚,然而她什么都没说。

第二则录音,是杜鹃和徐淑芬之间的电话录音。

之前晏褚刚出差回来,就按时杜鹃给徐淑芬打了个电话,当时徐淑芬认为杜鹃是心疼自家的新车,小气不想借车给她儿子,因此在电话中,各种好言好语的保证,在短短四五分钟时长的录音中,她曾无数次向杜鹃保证自己的儿子开车小心,从来不会酒驾,保证能够将他家的车子安安全全送还回来,这段录音,也从侧面证实了晏银生一家不知晓晏天有酒驾历史这个说法。

在法庭上,只要不是窃听,胁迫等方式取得的录音,都能当做证物,只是录音本身的局限性,很难让它成为一个完整的证物,往往需要其他辅助证明。

因此第一段录音配套送上的还有一段视频,是当天有人在广场上拍摄的,视频当中,清楚拍摄了徐淑芬所在位置发生的一幕幕,视频画面对准了她的正面,完全可以依靠视频中她的嘴型,证明录音的真实性。

当然,录音也是合法取得的,当时有个乐队准备在那儿录制自己的曲目,将徐淑芬和儿子的通话录制到里面,纯属巧合。

除此之外,林福寿等人曾经大闹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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