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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1 (第1/3页)
看着熟悉的城门和仿佛仍留着硝烟痕迹的城墙,朱棣感慨非常。昂首望向城头,进而仰望蓝天。有雄鹰展翅飞过。这里是北平,他生活二十年的地方。从这里开始,他率军北出塞外,抵抗蒙元。举起靖难大旗,得天下。脚下是属于他的土地,而他的目光却望向更远的地方,大漠的深处,草原的尽头。深吸一口气,方才平复心中的激动。此时此刻,朱棣更加坚定了迁都的决心。雄鹰该翱翔蓝天,骏马当驰骋草原。江南水乡,金粉之地,不适合他,也不适合他的子孙。一国之君,当定鼎天下,当守国之门!朱棣信仰武力,退一步海阔天空,从不存在于他的字典中。从镇守北平到靖难起兵,如果他退了,哪怕只有半步,也是死无葬身之地。“瑄儿起来。”看着一身大红麒麟服的沈瑄,朱棣的喜爱溢于言表。沈瑄和朱高煦,时常让朱棣想起二十年前的自己。意气风发,肆意飞扬。从那时起,他便立誓踏平草原。如今他富有天下,实现誓言的日子,并不遥远。“陛下,可回王府下榻?”“朕不累。”朱棣没有再上辂,而是改乘战马,“在南边,朕要闷出病来,还是北边好。”话落,用力一挥马鞭,“瑄儿,随朕跑一场!”“遵令!”沈瑄接过亲卫递来的马缰,翻身上马,紧随天子而去。一身明黄袍服的朱棣在前,绯色麒麟服的沈瑄在后,恰似金龙腾飞,麒麟在侧。随驾的张辅等人纷纷策马扬鞭追了上去,却始终快不过沈瑄的亲卫。看着成燕形护卫在朱棣身侧的边军,张辅等人不由得眼热。战场悍将,遇上如此骁勇的边军,总是见猎心喜。张辅还好些,懂得收敛,朱能就顾不得那么多了,看着腰-挎-长刀,背负弓弩的骑兵,双眼放光,当真像是见到了肥肉的饿狼。马蹄声远去,被丢在身后的随行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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