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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2/3页)
br>谢云失忆了。三个月前,他在这条街的一条巷口里醒来。旁边是一个垃圾桶。他前额和后脑滴下来的血蔓延了半张脸,身上的衣服也有些破烂。活像个被人在凌晨时分丢在回收站,等待处理的垃圾。连“谢云”这个名字都是他自己取的。他醒来时脑袋一片空白,干涸的血黏住了皮肤,动一动就像是血管通通断裂,轻微的疼痛被放大了数倍,将他的过去与现在完全抽离。这感觉很糟糕,糟糕至极。可更糟糕的是,他没有害怕的感觉。面对鲜血,伤口,失忆,被丢弃和陌生的环境。他竟然没有感到一丝一毫的害怕。那天早晨,街上的人随着天边的光亮多了起来,他靠着墙壁站起身,试着用外套拭净脸上的东西,但怎么弄都弄不掉。所幸衣服还算完整,趁天还没有亮尽,看不清他的脸,也就不至于把人吓坏。他向一位卖菜的老伯打听到附近的警察局,报了警,但由于想不起来任何东西,提供不了信息,警方采集了他血液样本备案之后,建议他先去医院进行诊治,还说要他留下联系方式,他顿了顿,随后趁众人不注意时,从侧门出去了。他在外套里摸出来十几张崭新的一百,没有去医院,只是进了一家小诊所,简单处理了下伤口。伤口不严重,他谎称是不小心撞到机械上划拉出来的,包扎好后买了点消炎药,又去市场花了一百块买到一包廉价T恤和两条短裤,用三百多淘了个旧手机,他没有身份证,所以办不了卡,但手机能连wifi,也不至于联系不上人。剩下的百来块是这几天的饭钱,他得尽快找到工作,他虽然没有了记忆,可并没有失去对生活的本能。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成为现在这幅样子,但总有种敏锐的直觉提醒他,这一切绝对不可能是自己造成的。身上伤口不足致死,拿走了他身上所有可以提供信息的东西,只在外套里塞了一千多块钱。如果想要他死,就不会把他丢到路口边,这地方人多又显眼,等天一亮就会有人发现他。那就不是一般的仇人。大约恨他入骨,才想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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