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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2 (第2/3页)
场就会快速地对之进行抓取,然后第一时间对之进行开发,利用和消耗。虽然一定程度上可能会损耗题材的寿命,但是网站却可以趁此机会最大限度地开发热题材,获取热钱。总体来说,对于作者和读者本身暂且不说,对于网站方面,这样的做法是利大于弊的。过于短暂的寿命虽然会导致题材本身还未被充分挖掘就已经造成审美疲劳,但是却可以大量地利用上网络写手的人数优势。很多时候作为写手不需要琢磨太多,只要跟随既有的成功例子走,就可以更快地得到回报。而读者也可以在对一个题材产生兴趣的同时就到大量相关的内容,有足够可以吃饱的粮食,皆大欢喜是不是?甚至于很多人认为,网文追求的就是这样的时效性。林舒并不否认这一点,至少在此时并不否认。不过他却知道一件事——二十年后功成名就,在网文圈呼风唤雨的知名作者,二十年之后仍被常常提起,并且奉为经典的作品,都跟这样的“跟风”与“热题材”关系不大。也因此导致,四年后飞信出事之时,他们在相关行业的影响力远远没有预想中那么大。林舒沉思很久,还是想不起来后来几家国际大公司针对飞信的官司是怎么打赢的。他只记得两点——一是几家公司对飞信的起诉是几乎同时发动的,而且同时还伴随着政治加压。当时国内对外文化输出正在增大,晋江改编的两部电视剧再次横扫东南亚,,和等游戏在接下来的几年里面在欧美亚都攥取了大量真金白银,而飞信却始终没做出什么大的建树。它的经营范围始终都停留在国内,因为从它的核心软件本身到名下各种游戏程序,都带了太多仿造和侵权的痕迹,国外根本不认。二是飞信软件本身的发展遇到了瓶颈。虽然这时候很多人都认为飞信要向着网络文学方面发展,而飞信也在这上面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无奈其制度和发展方向本身有很多问题,导致在后期国家开始扶持版权的时候,不停遭受到各种意料之中却又预期之外的官司,最后导致元气大伤。当时飞信遭受的压力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合同方面。后来很多人把合同称为霸王条款,因为里面设置了大量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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