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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1 (第1/3页)
看来,帕特里克·埃姆斯出事的时间太巧合了,他们刚刚联手陷害了乔纳森·米切尔就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女性的直觉让她心生不安。而在她下班走出电视台的时候,那种似乎感觉到了有人在阴影里窥视她的感觉让她的不安升到了顶峰。于是,她当机立断地冲到了FBI的行政大楼,要求FBI的保护。事实证明,阿丽莎·蒂甘的选择是正确的。因为在她自首之后,FBI的人搜查了她现在住着的公寓,发现她的公寓被闯入,里面的东西被翻得底朝天,惨烈程度不亚于埃姆斯那间展厅。通过照片看到自己公寓的惨状后,阿丽莎·蒂甘不敢隐瞒,一股脑地将自己跟帕特里克·埃姆斯干的事情交待了。有了阿丽莎·蒂甘的陈述,乔纳森·米切尔的嫌疑彻底被洗清。金器是被帕特里克·埃姆斯盗取的,阿丽莎·蒂甘是同伙,是她帮着将东西带回了国。乔纳森·米切尔是被陷害的,阿丽莎·蒂甘曾经当过乔纳森·米切尔军队的随军记者,跟他有几分交情,于是在回国后邀请他到酒吧里喝过酒。趁着那个机会,阿丽莎·蒂甘弄到了乔纳森·米切尔的指纹和毛发。匿名举报电话是帕特里克·埃姆斯的人打的,目的就是让乔纳森·米切尔背锅。他们还故意熔了一些金器,让FBI怀疑乔纳森·米切尔得到金器后为了变卖方便所以熔了金器,以此打消FBI寻找其他金器的念头。这本来是还算完美的栽赃手段,他们唯一没有算到的是,有可怕的人盯上了那批金器,不惜虐杀了帕特里克·埃姆斯。作为同伙,阿丽莎·蒂甘从帕特里克·埃姆斯那里弄到了一些小件的金器,那些金器已经被她变卖得差不多了。她虽然靠着分到的金器赚了一笔,但她最近的投资项目将那些钱全亏进去了,手头已经一件金器都不剩了。她当初会帮埃姆斯完全是为了钱,但现在已经不是钱不钱的问题了,保命才是要紧。“那批金器里,恐怕有什么东西比本身的黄金价值和历史意义更加重要。”彼得·博克翻看着阿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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