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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第3/3页)
掌心的黑血。他跌回小榻,手背放在滚烫的额头上,第一次切实感受到死亡的逼近。——在森林里,人很容易失去方向感和时间感,宋映白不敢走得太远,约莫走了一刻钟就伏下身子,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寻找猎物。忽然,他发现树干后面露出一角灰绒绒的皮毛,他看准,抬袖放箭,结果不幸偏转了下,射到了树干上。宋映白岂能善罢甘休,拔腿就追,又发了两箭,终于将兔子钉死在了地上。他走过去,拎起兔子耳朵,脑海里已经出现一锅热气腾腾的炖兔肉了。一边在心里演练如何炖这兔子,一边往回走,渐渐的,他因为打到猎物而高兴上扬的嘴角,慢慢垂下。他找不到出去的路了。他快步走到一棵刻着记号的树干前,这是他刚才一边走一边刻下的,但同时,他也发现旁边的树干,前方的树干,视线内所有的树干全部被刻了记号。他脑袋嗡的一下胀大,这是鬼打墙?他咬牙拿箭头戳了下手背,疼得他抽冷气,但眼前的幻象却没消失。他一个人站在原地,周围是同样记号的苍天大树,遮天蔽日,无穷无尽。在林子里迷路只有死路一条,而且他这还不是单纯的迷路。但是他不能慌,越慌,死得越快。话虽这么说,但就在他稳定心神,告诉自己不能慌的时候,却听到身后有动静越靠越近。猛地想起黎臻说起的毛人。他头皮发麻。第23章他手一松,将兔子扔到地上,转身对着来的东西,飞起便是一脚。踹翻在地后,骑到对方身上,袖箭抵在对方脖子上就要放箭。这一瞬间,他看清对方的容貌,松了一口气,是个长相正常的男人,方头阔脸,并不是什么野人。他身上穿着翻毛的皮袄,裤子和鞋子也全是兽皮所制,相当的结实。但宋映白并没有彻底打消警惕,紧张的问,“你是什么人,为什么在这里?”这人忙道:“我是猎户,我刚想跟你打招呼,就被你打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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