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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2 (第1/3页)
明媚的春日上午,重新踏上了天津的土地。这一行人刚下火车,站在月台的李绍文、白嘉治、林逢春、丁朋五等四名干儿子立刻迎上来,也不喧哗,单是统一的向陆雪征深深一躬:“干爹好。”然后直起身又对着金小丰唤道:“金哥。”陆雪征抬手一拍白嘉治的肩膀,顺势对着李绍文一点头,微笑着点头答道:“好。”李绍文眼尖,忽然瞧见了陆雪征手里的手杖,先没在意,以为干爹在上海学会了绅士派,故意带根手杖作为装饰;可是待到陆雪征在众人的簇拥下向外走去之时,他留意观察,发现那手杖乃是精钢打造,步步落地,却是并非饰品。他能看出异常,旁人一样的伶俐,自然也能看出;不过都是聪明人物,全部装聋作哑,不敢去问。在火车站外,陆雪征上了李绍文的汽车。美国汽车,空间宽敞,李绍文和金小丰左右护着他坐在后排,前方是白嘉治开车,丁朋五坐在副驾驶座上。汽车开起来驶上大街,陆雪征回头望去,就见三辆黑色汽车络绎跟上,正是林逢春和保镖们。转向前方坐正身体,他淡淡说了一句:“不必来这么多人。”丁朋五从前方回过头来,很有分寸的笑道:“干爹,街面上不太平,林逢春不放心,就多带了两车人。”陆雪征想了想,又问:“不太平?”李绍文轻声答道:“现在杜文桢一家独大,旁人都被压下去了。”杜文桢素来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和陆雪征倒是并无交集。听了这话,陆雪征也没说什么——他有他的道理路线,和杜文桢吃的不是一碗饭。不过,他也知道,杜文桢未必会这样想。白嘉治把汽车开去了李绍文家。李纯正在家中忙忙碌碌做招待员,忽见干爹到了,就连忙对着镜子理了理头发,然后一路小跑的到了大门口:“干爹。”陆雪征看了他一眼,发现李纯彻底变成一名美男子了——美的还挺英气,浓眉大眼的;皮肤倒是又白又细,一把能掐出水来。抬手搂住李纯的肩膀,陆雪征一边向内走,一边开口笑道:“哎哟,我这儿子越长越体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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