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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5 (第2/3页)
气,忍不住笑了一下:“明白干爹的意思吗?”李纯还攥着那条脏兮兮的大毛巾,试试探探、断断续续的做出了回应:“干爹是要……我?”陆雪征笑着一皱眉头:“是的。干爹怕你到时害怕,所以早早告诉你。”李纯愣头愣脑的点点头,傻乎乎的答应了一声:“哦,知道了。”然后他垂下头来,把小灰猫尾巴上沾着的一小团泥土揪了去。好孩子李纯是在大杂院里长大的孩子。他那个大杂院与众不同,里面住着的全是耍把式卖艺之徒,而且还大多上不得台面,偶尔有那技艺惊人熬出头的,自然会立刻搬走,不在这泥涂一般的地方鬼混。童年时代的李纯,虽然一贯破衣烂衫,然而比现在还要明艳可爱,脸蛋粉白水嫩的好像桃花瓣儿,只是矮小,如同幼儿。他那个娘养他养的不耐烦,几次三番的想要把他卖到戏班子里去,同时又奇货可居,偏要卖个大价钱。大杂院内倒是住着一个小戏班,从上到下全穷的快要挨饿,哪有余钱再去买人?于是李纯糊里糊涂的,倒也把日子暂且混了下来。因为身边都是“唱玩意儿”的,所以他从小就知道了“要想会、陪师傅睡”的道理,而且见惯了身边那些小戏子、小理发匠们终日互相抠抠摸摸的嬉闹。也有那不学好的半大孩子打过他的主意,他个子小,吃不饱,打不过人家,所以隔三差五的,就得让人家抱住乱摸一通。还有那坏小子不但抱着他胡亲,甚至退了裤子,挺着梆硬的命根子在他腿间乱戳,他紧紧抓住破烂裤腰,低头撅着小嘴,仍然是得受着。再后来,他略略长成少年模样、身体也有几分力气了,便跑出大杂院,再也不曾回去过。这天晚上,他提前喂好了猫,又顺手洗了一盘水果端到了陆雪征面前。趁着空闲回了房,他翻出一身较为崭新的洁净衣裤,掩人耳目的溜进了浴室。他认认真真的洗了澡,刷了牙,把衣裳穿的整整齐齐。回到房内站在床前,他平静的思考:“要不要带枕头上去呢?”思考的结果是不带——因为也许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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