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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3/3页)
边背对着金小丰吩咐道:“让李纯准备汽车,我要出门。”李纯今年刚满十六岁,也是陆雪征的干儿子之一。他是个很漂亮的少年,明眸皓齿的。陆雪征认为他那相貌太出众了,引人注目,很不适合去搞暗杀,所以就把他当成了随从使唤。而李纯出身很苦,幼时饱受欺凌,所以现在得了陆雪征这座靠山,就十分的死心塌地,恨不能活成主人的一条狗。陆雪征很尊重李纯的意愿,他想做狗,就让他做去。陆雪征回房换上一身笔挺西装,又梳了梳短头发,掸了掸裤子上的猫毛。揽镜自照了一番,他对着镜中人一点头,口中轻声赞道:“一表人才。”然后他就心情平静的走出房门,下了楼梯,穿过大厅,走向院中,进入了金小丰的视野。金小丰像根威武的柱子一样立在窗前,眼看着陆雪征步态从容的向外行走,一边走,一边从裤兜里掏出墨晶眼镜戴了上。陆雪征不但面孔生的像广告招贴画上的人物,身材也是一样的标准,肩膀端正、腰细腿长,天生适宜穿西装。金小丰目不转睛的盯着他那挺拔利落的背影,自己的神情则偏于阴郁,是一尊悲伤又冷酷的罗汉。在利顺德楼上的一处雅间里,陆雪征等来了叶四少爷。当时桌上菜品已经上齐,叶四少爷进门时,陆雪征正举着筷子给自己夹菜。两人对视了一瞬,叶四少爷就笑了:“你这也算是个请人吃饭的态度?”陆雪征放下筷子,上下打量着叶四少爷的形象,同时简单答道:“崇义,我饿了。”叶四少爷大名叫做叶崇义,生的身材颀长,是个俊美的公子哥儿。自行拉开椅子坐下来,他在周身那香水气息的包围下出言笑道:“你这电话打晚了,我其实已经吃过了晚饭,简直没有肚量可以再奉陪。”陆雪征放下筷子,拿起餐巾擦了擦嘴。抄起手边的洋酒瓶子,他起身绕过圆桌走到叶崇义面前,亲自为他斟了半杯白兰地。叶崇义并不动手,只是仰脸对着他微笑:“陆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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