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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4 (第2/3页)
是这次所谓的‘游戏’,凶手每次作案后离开到其他城市,恐怕更加难以抓住他。”“那照你这么说,我们还要感激那个变态?”史柯瞪向庄笙,忍不住大声说道。庄笙看了他一眼,收回视线,没有理会他,用手指点上铺在桌面的城市地图。“凶手越来越享受他的作案过程,这会让他对下次的猎物越来越挑剔,这一点,是我们可以利用的。”史柯立马问道:“怎么利用?”庄笙没有马上回答,顿了顿,有些犹豫地看向旁边的孟衍。这次孟衍回来后几乎寸步不离地跟在他身边,虽然大多数时候并不发表意见,但庄笙知道,那是因为自己都能够应付,也不会受到什么伤害。孟衍他,大概是抱着一种看他成长的心态在旁看着。见庄笙不回答,只顾和孟衍两人默默对视,史柯等了等,忍不住再问了一遍,“到底怎么利用?”庄笙收回视线,垂着眼睛轻声回答:“引蛇出洞。”第60章好人时针走到九点,这已经是今晚庄笙待的第三家酒吧,期间他拒绝了一波又一波上前搭讪的男人。那些人庄笙只看一眼就能确定不是凶手,所以他大半时间都花在怎么拒绝这些人上了。这样的事情次数一多,即便是庄笙这样能够忍耐的性子,都有点快要受不了,觉得自己是不是出了个傻主意。他本来分析了这个杀手的行为模式,筛选出几家最有可能被凶手选择的酒吧,然后准备守株待兔。除了庄笙自己每到一个酒吧,观察一段时间后没有发现疑似人员就离开换一家,其他潜伏在这几个酒吧的便衣则是固定蹲点的。当然,孟衍是要跟着庄笙的,但庄笙怕他识别度太高,凶手可能认识发现他后不会现身,便让孟衍待在车子里不进酒吧。孟衍当然不高兴,别说当诱饵这种事本身存在危险,就是想一想自己的心上人要去引诱另外的男人,哪怕是为了工作,心里也会不舒服的——虽然这种引诱只是远观不会有肢体接触。最后庄笙以身上戴窃听器,以及每次从一个酒吧里出来都要被按在车座上热吻一通的代价,换取了孟衍的同意。庄笙特意选了个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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