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66 (第3/3页)
真实的犯罪现场。在那些血淋淋的细节描写中,可以让人感受到里面凶手那扭曲变态的欲望。而作者塑造出来的凶手,有专挑人体各个部位吃的食人魔,有收集尸体身上皮毛甚至骸骨的手工艺制作者。甚至有些地方的细节,跟最近发生的几起案件颇多重合。其血腥程度,绝不是靠凭空想象查资料而来——那不是虚构的,根本是罪犯自己记下的作案实录。网上对这位作家的评论也是呈两极化,反对他的说描写太过血腥,且大多是从凶手视角出发,不适合正常人看,只有变态才能写出那样贴近犯罪现场的文字;推崇他的人则叫嚣着,就算大神真的杀了人又怎样,能写出那样精彩的文字,大大以后就算进了监狱只要还写,他们依然会看。在伏草的诸多粉丝里,年幼者占大部分,他们甚至声称,大大写的书是殿堂级别的犯罪指南,如果哪天想杀人了,根据书写的去做完全可以躲开侦查。里面就有人,杀掉了一只小奶狗,按照书上的描写将小奶狗剥皮。还晒出照片,其下附近千字对作者本人的赞扬。车子来到织井街一个后面的巷子,庄笙下车后拿出手机导航。在手机地图上,有五个地点用星星标注着,庄笙将五个点连起来——正好是个倒的五角星,而在五角星的中心位置,则是一个大点的星星标注。看完那本的书后,庄笙发现上面的案发地点的地名虽然不一样,但从描写的细节来看,根本就是在织井街——这说明凶手对织井街一定很熟悉,所以才直接拿织井街来当地理参考描写。而之前在织井街发生的两起开膛案地点,正好处在这个倒五角星的两个向上的尖角上。在书中,五宗凶杀案后,侦探与凶手最终在五角星中心位置相遇,展开较量。那个叫伏草的作者留给林湘湘的纸条,上面描述的正是终局时凶手把侦探引到中心位置,当着他面拿出他爱人头骨把玩并细细述说这个头骨有多好用的场景。而最后的那句话,也是凶手留给侦探的。在那本书中,侦探的爱人意外死亡,三年后墓地被人挖开,尸体还在,头骨却不知去向。侦探在寻找头骨的过程中,逐渐发现爱人的死亡并不是意外。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