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83 (第2/3页)
的裤子,等到了屋外,我问他,暖和吗?他跺着腿,小跑起势的动作,在冬日寒风里舒展筋骨,他哈出热气,伸手揽住我,表情和顺了。吃的地方是林展选的,一家挺高级的西餐厅,我们提早先过去的,林朝堂到的时候,我和林展已经把餐厅送的小食给吃完了。餐厅内的灯光不算明亮,昏昏暗暗的制造着小情趣,桌上还摆着玫瑰,冰桶内置着香槟,四角玻璃床旁的钢琴在琴师演奏下,漫开慵懒音符。林朝堂便是在这般浪漫的光景下,踩着优雅的节拍,缓步斯文走来。我觉得,我和林展就像是幼儿园里的低龄儿童。我们双双抬头,似仰慕憧憬般,看着林朝堂大哥哥的到来。他放下手提的包,走到桌旁,手指轻抵着鼻梁上的镜架,服务员过来替他收起脱下的大衣,他无意识的错开领结,言不可分的领口略微松散,是精英人士的偶尔流露出的一丝懈弛。他坐下,目光所及是零碎的小食碎屑,他往沙发里靠了靠,问,点餐了吗?没人回答。他微微蹙眉,望向我,又瞥了一眼林展,他问,都看着我做什么?我没说话,倒是林展,愣了几秒,回神,他捧着自己的脸,我侧过头,警惕的看着他,就听他夸张道,大哥,你好帅。我……我想起赵珏说过我,你不是人造革,你是真的皮。这句话,原封不动丢给林展。他何止是皮,他是不要脸了。第64章圣诞节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住在林朝堂那里,他重新买了我喜欢的软沙发、小碎花的毯子还有长绒毛和暖的地毯。在冬天里,太阳光透过浅色的纱帘落在木地板上,暖气懒洋洋的吹着,我喜欢睡在地毯上,整个人都似乎要被暖光融化,整个后背都是暖洋洋的。林朝堂也喜欢这里,他喜欢在盛光下吻我,撩开宽松柔软的衣服,捏着我的腰,在我后背上亲吻。他抱着我,吻是细雨,是微风,是一簇簇的羽毛,他抱着我,鼻息扑洒在我的后颈上,我打了个颤,听到他说,立然,要不要养只小狗。我其实很喜欢狗狗,可喜欢归喜欢,却从来没有起过养宠物的心思,我觉得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