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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1 (第3/3页)
r>母亲带回来的男人有各种类型。有的很粗暴,会用皮鞭狠狠地抽打她,把她打的眼泪鼻涕一大把,走後的报酬却很丰富。有时候,男人很肥很丑,且老,趴在母亲上抽动的样子像一头乱拱的肥猪。又有时候,会来个把无赖,操完了提了裤子就走,不给一毛钱。没当这时候,母亲就像疯了一样,抓著乱糟糟的头发在屋子里不停的来回走动,神经质的尖叫:“杂种!狗娘养的!”如果这时候赵启申正看著她时,她还会用手能碰到的所有东西疯狂地砸过去,把他拎起来狠狠地打一顿。一边打一边骂他是孽种。小小的启申,因此身上时常挂彩,不同程度的颜色,出现在他的脸上,身上,唯一不变的是,他那颗越来越冷的心。整整六年,在没有给母亲回报之前,他没有出过小阁楼半步。而第一次见到外面的世界和阳光时,是在他六岁生日的那天。那天,母亲将他打扮的很漂亮,像个精致的洋娃娃,牵著他的手去一个很高级的酒店,带他去见了个叔叔。那个叔叔很胖,很老,脸上的皱纹像深秋的菊花,一笑褶子就堆叠成山,眼神比屎还黄。昂贵的西装穿在他身上,却显得如此不堪。他盯著赵启申看,眼里渐渐露出了不堪而下流的颜色。母亲说:“快叫叔叔。”赵启申很乖很乖的叫了声叔叔。叔叔摸摸他的小脑袋,给了他一大包巧克力糖:“宝宝真乖。”尔後,母亲便将他丢给了那位叔叔,说:“妈妈有点事要出门,这位叔叔会带你玩一天的。你要乖哦,宝贝儿。”这是第一次母亲称呼他为宝贝儿,赵启申感动的几乎落泪。母亲走时,他一直拉著她的衣角,恋恋不舍,小脸上全是渴望,渴望母亲再称呼自己一次宝贝儿,人生唯一一次的宝贝儿。但是母亲始终没有满足他这个微渺的要求。她只不耐烦的拽开他的小手,欠缺耐性地说:“我一会儿就回来,别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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