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尸如此_分卷阅读15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15 (第2/3页)

皮糙肉厚中枪的话他的伤口面积也不会像其他普通人难么大,僵尸的痛觉相比普通人来说弱上很多所以取出子弹对他来说不是很费劲。最重要的是他不怎么流血,不用担心失血过多再次死一回。

何忆现在严重怀疑自己之所以喜欢喝血是因为体内无法再造血所以需要以形补形以血补血。

不过他虽然抗揍了点却也没达到铜皮铁骨的程度,扫射他是扛不住的,真要是碰到□□那种反器材□□他该炸还是得炸。

至于超能力什么的他暂时还没发现自己有拥有超能力的迹象,据说有的僵尸能吸收个日月精华修炼什么,他也尝试过了不过是以失败告终。也就是在尝试的过程中何忆发现自己是属于一到阳光下多晒会儿他保证爆皮犯困要睡觉的类型,至于夜里他是除了视力好再没别的优势了。

作为一个僵尸,他有时候自己都忍不住感慨——自己实在是太丢僵尸的脸了。

出土不到半年的他没什么一技之长,工作还没着落身上的钱却越来越少,想想也是尸生艰难,然而再心酸他也无计可施,作为一个没文化的尸他现在就算出去工作也只能是做些力气活。

何忆不是很想卖力气,如果可以的话他很想继续学习然后靠知识过活。这半年来他也能慢慢想起一点生前的事,依稀记得自己曾经是个读书人而且是小有名气的那种。想到此何忆开心之余又有点失落,他曾经也不是一事无成的,可是现在他的脑子却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知识储备量甚至都不如几岁的孩子这让他很是沮丧。

所以,何忆想给自己好好的充个电,起码摆脱自己文盲的处境。这半年经过拼音汉字的学习何忆也学会了说话,虽然还不是特别利索可是基本上已经能明确表达出自己的意思了,然后他才开始提起笔学习起写字练起字来。

刚开始是有些艰难的,他不会用钢笔中性笔这类的笔只能拿着树枝以地为纸照着书本摸索着写,可能是因着身体记忆的原因何忆的字从不成形状到像模像样只花了半个小时,而写作作为一项打发时间的好运动也很受何忆的喜爱,渐渐地何忆发现自己越练越顺手,不到半年的时间他就找回了自己的手感,在看过几个书法家的作品后何忆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书法可能还不错。<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