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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07 (第3/3页)
历史上南宋灭后,五十年中,税收增加了一百倍!官员的贪污达到了极致,所有蒙古贵族从草原一无所有地出来,都成了大富翁。蒙人对于汉人的刑罚是非常残酷的。成吉思汗的时代,杀一个汉人只需付一头驴的罚款。且不说蒙元是杀了多少军民才拿下了南宋,元朝刑法明文规定:蒙古人即使把第三等“汉人”和第四等的“南人”(南人就是南宋的民众,比北方汉人更下层,因为蒙元在南宋受挫)殴打致死,也只需“断罚出证”,并付罚款和埋葬费;而汉人或南人即使被殴打也不得反抗,只能向官府提告,若反抗而使蒙古人致死,则是死刑。这种态度比起南宋对人命的相对尊重,儒家所竭力倡导的“仁义”“爱人”之类的论调,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宋朝镇压落草为寇的百姓,尚且大肆招安,有时官兵还只能用去了箭头的箭,以免杀伤太重。相较之下,如果南宋的人们有先见之明,大概人人战死,也不会降元。那些蹈海而亡的人们如果有灵,大概会抚胸叹息:幸亏死了,不然要遭多少罪!可非常荒诞的地方,是后代中国历史将蒙元征服了南宋这段历史看成了对中华文化的一个延续而不是一个打击。世界其他国家的历史学家对蒙古的评价多指出其对文明的破坏,对人命的践踏,将蒙军的残暴放在一个反人类的地位上。中国现代的历史学家却大力强调南宋的腐败和无力,而蒙元的征服势不可挡,有意地忽略了在这个过程中南宋军民的奋勇抵抗和蒙元借助武器和铁骑的优势而进行的屠杀和其后的野蛮,简直像是为一个打砸抢的强盗辩护,众多中国史学家的观点可以总结出这样的意思:他(南宋)家里那么富裕,可乱七八糟的,难道还不让别人来抢一把?主人被杀了?活该,谁让他平时吃喝玩乐,不锻炼身体来着?妻子被强了?应该,谁让她那么漂亮,这是她自找的。老人自杀了?那是她想不开,好好的投什么海呀。孩子也被卖了?那有什么,他也不好好学习,去吃点苦吧。……强盗占了房子?成者为王嘛,人家也没地方住。强盗在屋里大小便?哦,这是原始民族的淳朴,太讲究了也不好。强盗把房子拆了一半?不破不立,没关系。强盗把房子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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