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洪荒之麒主逍遥 上_分卷阅读11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11 (第2/3页)

穷奇肚腹发光的位置,不管穷奇哀哀地叫唤,一脚又一脚,接连不停。

滕逍好歹是喝过麒麟血的人,穷奇再皮糙肉厚,也够喝一壶了。

祖麒和滕逍的力气没白费,那团灰色的毫光终于慢慢从穷奇腹部往下滑落,在滕逍力气快累光的时候终于掉落下来。

滕逍眼明手快接住了那物,托在手里一看,可不就是他的玉佩么。半个掌心大的玉佩从原来的青色变成了灰,玉质里头是缓缓流动的的雾气,丝丝缕缕的。本来只能说尚可的雕工如今大变样,麒麟眉目有神,动作活灵活现,配上丝缕游动的雾气,就跟要活了似的。

玉通灵,混沌先天之力不光让滕逍灵体不灭,他的玉佩沾了灵气,普通的玉石也变的灵气逼人,可叹天地造化。

不管如何,滕逍失而复得,总是万分的欣喜,捧着麒麟玉佩笑的简直合不拢嘴。

祖麒早扔了穷奇在一边,此时伸出手迅捷拿过玉佩,滕逍不设防,一下被抢去了,却见是滕逍,便也不恼,笑嘻嘻等着他看完还给自己。

麒麟玉佩将麒麟的基本特点刻画的清晰,独角,背生麟,龙头怒睛,在祖麒看来,不是自己是哪个!心里的醋意去了大半,拿在手里打量片刻,食指逼出一滴精血在玉佩上。金黄的精血很快渗入玉质不见,玉佩吸了麒麟精血,变得更加剔透,玉质的兽眼宛转流光,十分有神。

滕逍哎了一声,你这是做什么?

祖麒不作声,将玉佩还给他。

兽类的天性,属于自己的东西一定要刻上自己烙印,意思是这是他的东西,别人不能抢,就像小孩子喜欢在自己的物品上写名字,表示独占欲一样。

滕逍使劲看玉佩表面,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好像刚才祖麒放血是他幻觉似的。不过麒麟血竟然是金色?果然高端大气上档次。

滕逍不知道的是,他的血早被麒麟血给同化了,一样的高大上。

从那天之后,穷奇就赖上了他们两个,怎么都赶不走,没办法,野兽都没脸没皮。

穷奇亦步亦趋跟在滕逍身后,跟个小媳妇似的,就是不肯走,威胁也不走,时不时拿大头蹭蹭滕逍的腰,极有狗腿子风范,每每被祖麒一脚踹飞,愣是顶着压力再跑回来。滕逍拿回麒麟玉佩,看什么都顺眼,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