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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 (第3/3页)
看出哪些胡乱堆起来的毛皮光滑油亮,拾起一块捏了捏,吓了一跳。“这些都是啮草鼠的皮毛?”老板瞪大了眼睛回头问丹尼尔,见对方只是笑了笑心头猛地一震,几乎扑到另一边的腌肉上。“难道这些也都是啮草鼠的肉?”说完不等丹尼尔回答,鼻尖凑上去嗅了嗅,鲜香甜美的味道在鼻腔流转,就是它!老板又是一阵惊呼。“我的老天!丹尼尔,你是怎么办到的?”“这可不是我做到的,这些都是这位克劳斯先生一个人的,一个人猎的。”人群又爆出一阵惊呼,老板把丹尼尔挤到一边,眼睛里几乎放出光来。“是你一个人猎的?”老板仔细看着克劳斯,眼中露出赞叹。“这样强大的武力,你一定要参加两天之后的比武!”“不错!一定要参加!”人群中传出一声附和,陆陆续续地不断有人一边赞叹一边开口让克劳斯参加那个劳什子比武。厉之雪的人民常年生活在气候恶劣的极北之地,在这里,只有强健的体魄和惊人的毅力才能生活下来。厉之雪上下以强者为尊,武力越强越能受到别人的尊敬。而克劳斯一个人能将数十只啮草鼠杀死,那他的实力不容小觑,也许能与帝国最强的大公主相提并论。如果是这个人的话,一定能打破大公主五年来不败的记录。此时此刻,几乎所有人心里都浮现出这么一个想法。如果是眼前这个人话一定可以。克劳斯愣住了,他来这里是为了寻找巫师的,对于什么比武没有兴趣,可是第一次面对众人这么强烈的愿望和热情,他不知道该怎么拒绝。“那个......”“嗷~”克劳斯刚刚开口,一直抱在怀里的哈特突然挣脱开桎梏跳出来嚎了一嗓子。“他说好!”人群安静了一瞬间,被这个人的话瞬间沸腾起来。“好!就这样打败大公主!”“真是少年勇士啊!看来我已经老了。”“是啊是啊,年纪这么轻就这么厉害。”一时间众人热情高涨,赞叹声停不下来,一个劲儿让克劳斯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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