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英雄以貌娶人[综]_分卷阅读14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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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44 (第1/3页)

    个名字明明取得那么好,结果从你嘴里念出来,味道一下子就变了。”

所罗门评价不出埃利克这个名字到底好不好,只有继续迷茫下去,任由男人在表达完不满后,胳膊从后边伸来,抓住了他的手。

跟他的骨头还格外柔软的手掌相比,男人的手心很宽,手指骨节分明又修长,十分轻易就能把他整个手背包在自己的掌心里。

他的指间还夹着一支笔。

男人就用这个姿势,控制着他的手指捏住笔杆,然后,一点一点慢慢地移动。

笔尖在羊皮卷上滑动,似是轻盈而流畅地飞舞了几周,便在空白间留下了最是鲜明的字符。

鲜明得,就跟这个名字所代表的男人本人一模一样。

“念不好的话,不着急,先学会怎么写吧。”

就像这样,亲自带着他,一笔一划写了一遍。

哦,一遍还担心教不会,所以写完之后,还是捏着小孩儿软得稍微用力就会断掉的指头,慢慢地,很有耐心地写了第二遍,第三遍。

所罗门会写字。

他生来就有着远超同龄人的智慧,书都读了那么多,字怎么可能不会写。

只不过,跟念出他人之名就像是完美重复一样,所罗门的字迹跟书本上最为端正严肃的字体如出一辙。

没有孩童通有的歪歪扭扭,自然更没有任何能够从字迹上看出“性格”的痕迹。

可是——被男人强硬地带着重复写同一个名字之后,那能得以窥见本性的痕迹就悄然出现了。

本性张扬的人,写起字来,斜着划出的最后一笔便能拉出很长,愈来愈浅的末端像是从善如流地飘到了高处,透出全然不受束缚的潇洒。

男人的字迹就是这样,写着写着就能飘扬起来,根本就拘泥不住。

他一边带着所罗门写自己的名,一边抬起无事可做的左手,按着所罗门头顶总是会不自禁翘起来的发角,时不时还能相当自然地摸上一摸。

“喏,会了吧,以后就要像这样写。名字,当然也别给我忘了。”

在所罗门慢吞吞眨眼的功夫,他就埋下了头,怀揣着像是给了这总是给自己冷脸的小鬼天大面子的心,在小鬼耳边低声说,语气中不乏笑意:

“对了,先告诉你,这是假名,我的真名可不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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