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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3 (第1/3页)
那个时候,连珩已经结婚,但却在日常接触中,还是控制不住的喜欢上了这个姑娘。连珩的任务快结束的时候,喝多了,然后就跟姑娘发生了关系。当时姑娘才十七,没有成人。发生了这种事,觉得丢人没有说出去。连珩有自己的家庭,压根对她负不了责,当然姑娘也没让他负责。走得时候连珩给她留了一个电话,但是那姑娘从来没有打过。很多年以后,已经完成了任务,跟前妻离婚的连珩再次到青山镇办事,向村里人询问这家人怎么样了,姑娘有没有嫁人。村里人却告诉他,姑娘因为不守妇道和人通.奸,怀孕生下一子,然后产后抑郁而死,这个孩子也被丢去喂狼了。连珩难过了一阵儿,但很快就想开了。或许人各有命,这姑娘注定跟他没有什么缘分。怪也就只能怪,俩人遇见的不是时候,时机总是不对,不是太早就是太迟。突然得知路天就是当年露水姻缘留下的那个孩子,奇迹般的没死,竟然还长了这么大。他的心情莫名有些复杂。血缘是一种很微妙的东西,一想到他还有个儿子,连珩就觉得身体里的血液快速的流动了起来,兴奋不已。怪不得,之前每次看到路天,他都忍不住想要靠近。这种骨子里的东西,永远无法改变,而且也没办法说得清楚,就是这么神奇。连珩开着车回到家,给老狗打了个电话,“你那边怎么样了?接到人没?”过了很久他都没听见回答,连珩以为是没打通,正准备重新播。然后他就听见路爵用低沉的声音说:“接到了,正准备回家。”“操。”连珩果断挂了电话。*坐在车里,路爵脑海里仍然浮现的是刚刚的那副画面,一直心有余悸。老狗一路逃窜到T字形路口,从车上扔下了一个刑警人质,人滚到路中间,路爵猛地往右拐,踩了个急刹车,差点儿就撞上了一旁的行道树。老狗从另外的小路趁机逃走,顺带打爆了路爵的一只车胎。路爵载着受伤的同事,追了上去,老黄的车晚来一步,出现在了路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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