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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24 (第1/3页)
那笙是帝国人,根本不可能那么长时间停留在联邦,而是怎么哪儿哪儿都有他!这家伙简直像个背后灵,阴魂不散呐!红河嘴里面叼的一根棒棒糖差点儿掉下去了,他赶紧用手接住,一脸不可置信地说:“那笙不是你们帝国尘埃组织特别牛逼的间谍吗?道上人称他蜂鸟,这家伙那双眼睛堪比雷达系统,只要有用的信息一眼扫过片甲不留全都能被扫走,我怎么记得十年之内那笙都没离开过帝国?靠,他怎么可能是叶飞白!”陵飒原本并不是特别确定,但是在听到红河说叶飞白拥有变脸的易容能力之后,怀疑程度就大大加深了,虽然仍不足以下定论,但足以让他说出自己的怀疑。“没有人知道那笙在做些什么,包括我。虽然很多时候看起来他的确在帝国,但他真正在哪里,又在做些什么,谁能确定?”陵飒轻描淡写说完,又皱着眉头说,“我和那笙是同一期进的尘埃组织,但是我在易容方面毫无天分,那笙却是因为能够让自己完全变成另一个人,并伪装的让人看不出破绽,所以升职像是做火箭一样,才几年时间,他已经成了我的上司,我连知道他行踪的资格都没有。”那笙这么牛逼,搞得洛丹放有点吃味儿。但很快他就平复下来,觉得有点搞笑——都已经是上辈子的事儿了,居然到现在都没释怀,而且那笙和陵飒恐怕真的什么都没有,他是不是有点儿太小心眼了。洛丹放想了一会儿,觉得有些不靠谱,说:“不能单凭这个就确定吧,你不是说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吗,那他易容之后的叶飞白,能那么轻易让你认出来?”陵飒将照片放大,指着鼻梁和面部的线条,说:“我的易容术的确是短板,但是我记忆力很好,我记得大概六年前,他还住在我家的时候,我曾经见到过他将自己弄成这个样子,虽然我看到的只是一张侧脸,但那已经足够了。”洛丹放的心已经彻底动摇了。他绝对知道陵飒的记忆力能好到哪种地步,他之所以能在十多岁的时候就被尘埃组织选为特情人员,就是以内他得天独厚的照相机记忆,只要见过一面的东西,不管隔了多久,都会记得清清楚楚。更难得的是,陵飒可以在不需要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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