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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第1/4页)
听着挺文质彬彬的名字,嘴巴却是不一般的毒,看见谁都忍不住挑点刺。我们都说他就是嘴贱,不然也不会惹上学校的流氓。但是年少轻狂的半大毛头小子都听不得别人说自己怂,我那会就是,听见他这么一说,二话不说就把那半瓶干了。嘴对嘴。我记得白经远看了我一眼。够意思!叶丛飞跟着起哄。那天晚上我们几个半大小伙子干掉了那箱啤酒,微醺着回了家。回了家,然后呢。在这里,我的记忆出现了断层。我不敢确定那天晚上我们真的是各回各家,说不定我曾经去了白经远家,又或者是他来了我家?我不确定,但转念一想,我们一定是分开的。不然我怎么会一点印象都没有。我很想知道,当年的奖杯去了哪。想起来,都是些很遥远很遥远的东西了,好像当年的那两个红衣少年,跟我毫无关联。他们是时空里一段永恒又静止的回忆。不会再变成现实,而且渐行渐远。当年在餐馆里的那一次,从看见他那双在旁人身边依旧充满笑意的眼睛时,我就知道他会离开。也是在那天,我知道我完蛋了。在昏黄的路灯下,在那些走过无数次的大街上,我头脑清醒的,知道自己丧失了一种能力。彻底忘记的能力。什么人值得你用尽全身力气去记忆,这个人,他其实对你不是特别好,也从来没有说过什么话,但是你就是放不开。就像手上划开的一道伤,赶寸了。疼的时候才发现流了血。之后就只能等着血凝固、伤口愈合。但是最后还是会留下疤。第二天我出门。其实我是想在家里待一阵子,但是看见那俩整天你腻歪我我腻歪你的打情骂俏的贱样,我就觉得自己还是躲远点好。人心脏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我说你们俩怎么不回学校啊。傅闻意就回一句在学校多不方便啊。我说你们在这我也不方便,赶紧回学校学习去。他说哥你最好了,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你的大恩大德,千万给我们安身之地啊。我觉得自己的脸都黑了。敢情他哥我这么恶毒?哥,你有意见?他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我有意见,我举起一只手指指房门,你们要是能小声点,我就没意见。哥你真流氓。他痛心疾首。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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