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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5 (第1/3页)
是吹的!日行百里啊!诶!你别走啊,我少收你点钱嘛!”闫虹是追风镖局的小跑路。半大小姑娘却是一头乱糟糟的短发,浓眉大眼,碳黑的皮肤,穿着她哥哥年轻时候的破旧的棉袄,背着粗制羊皮的大包,远看近看都是像个小伙子。她的哥哥算是镖局里的一把好手,人高马大身手利落,在商道上走镖也是小有名气,但她却只负责一些小物件的押送。其实说是押送,也就像个信差。平日里也就是帮忙把东家小姐的小手绢送给西家公子,或者把张家婆婆的馒头送给李家大婶。最远的一次,也就是把城里的一群卷毛羊送到城外山上吃草。不是城里没有需求,而是镖局里的人都觉得她一个姑娘,迟早是要嫁人的,何必为了走镖把自己弄得像糙老爷们儿呢。但是闫虹并不这么认为,她始终觉得走镖是一种非常光荣的活儿,哪怕不嫁人,这辈子也应该堂堂正正走一次远镖,这样人生才完美。于是早上的时候,闫虹背着镖局里的兄弟们在城门口的马站里接了个价格不错私活。这个活儿本来轮不到她,但她天天软磨硬泡,硬是让马站的大叔对她生出了同情之心,悄悄将单子塞到了她手中。三日之后,会有一个皮影戏班到城里,闫虹的任务就是去这个戏班子送货,货物需要在北风酒馆的送货人那里取。至于接头暗号,并没有。马站大叔说那个送货人,她一定能在第一时间就认出来。她果然第一时间就认出来了,把脸包裹得只剩眼睛的黑衫男人,这正最符合她心目的神秘送货人的形象。谁知道这送货的男人居然在第一时间就表现出了他的嫌弃!这怎么行?闫虹可是第一次接私镖,不是开门红,但也不能第一单就泡汤吧?于是闫虹使出了自己长期跟老少街坊打交道训练出的能力,死死黏在黑衫男人身边,扯着他的袖子不断拔高自己的能力,降低自己的价格。也不知道是不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当闫虹的口水都快说干的时候,男人终于停下了往马站走的步伐。“你为什么一定要去?”“因为这是我的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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