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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里。罗曼小心翼翼地接过这柄利器,简直不知道该怎么拿,生怕戳中自己的脚。“长剑要这么拿。”西萨尔绕到罗曼身后,握住他的手腕,手把手教他调整姿势,“用双手。你惯用右手,所以右手握在前面,左手握在后面。左撇子就调换过来。只要是双手持剑,不论何时都要用这个握法。其他的握剑姿势,比如单手持剑和半剑,我们以后再说。”西萨尔的呼吸拂在罗曼耳畔,让他浑身都痒痒的。罗曼觉得自己耳朵发烫。他摇摇头,希望头发能遮住耳朵,免得被西萨尔瞧见。“以这个姿势持剑的时候,面向外的这条剑刃叫作‘前刃’,面向自己的这条剑刃叫作‘后刃’。你挥两下试试。”罗曼学着电视里的日本武士,将长剑举过头顶,向前劈了两下。这把剑看起来庞大,挥舞起来却意外地轻巧。“平衡感是不是很好?”西萨尔骄傲地说,“很多人以为中世纪的长剑都很笨重,战斗时就是用铁条砸来砸去。这其实是一种误解。长剑的剑刃薄且锋利,重心位于护手上方十厘米左右的地方,利用杠杆原理省力,因此挥舞起来并不需要用多大的力气。”“是很轻松,不过它比重剑重很多。呃,我知道这好像是句废话,真剑当然比竞技道具要重。迅剑会不会轻一些?”西萨尔摇头:“轻不到哪里去。迅剑的重量是重剑的两到三倍,长度和长剑差不多,但护手更短,剑刃更长,重心更靠后,和长剑的手感大不一样。因为你从前是练重剑的,所以我觉得迅剑或军刀也许更适合你。但还是得从长剑学起。长剑是一切的基础。”他自己也取下一柄长剑,挽了个剑花。“你受过专业的击剑训练,基础比其他人好得多。但是别太得意。虽然击剑是从决斗演化而来的,但它们已经完全不是一回事了。你基本上需要推翻重学。”隔行如隔山,看起来相似的两个行业,原理可能全然不同。作为谦逊的华人后代,罗曼当然明白这个道理。“我知道的。击剑是是现代体育运动,兵击则是中世纪的武术,对吧?”“你可以这么理解,但不太准确。”“呃?为什么?因为兵击经过了安全化的改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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