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是个神经病_分卷阅读4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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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47 (第1/3页)

    了一眼祝茂兑的作料,道:“随便。”他本人是不吃蒜的,可是陈千卿喜欢吃,所以他吃也无所谓。

是否要养这只猫,陈千卿有过犹豫,他知道原来的陈千卿是不喜欢小动物的,因为他太爱干净了,无法忍受房间里出现大量的猫毛,更不可能去给它们清理粪便,也正因如此,陆正非从未养过属于自己的宠物。

陆正非是喜欢宠物的,猫也好,狗也罢,都可以。

所以在刚才陈千卿看到祝茂把毛抱回来的时候,他的心犹豫了。

他清楚如果他不养,祝茂大概会在学校旁边给小猫找个家,但当食指被小猫的嘴含住的时候,陈千卿下了决定——那是一种从未品尝过的新奇感觉,柔软的猫,即便还很脏,却也对他充满了吸引力,思托许久后,陈千卿还是决定养它。

火锅是超市买来的作料,方便,口味也比较重,陈千卿吃的不多,倒是祝茂吃的挺开心的。

陈千卿道:“我明天问问房东,这里能不能养猫,不行的话我就另外再重新租房子。”或者叫陆正非直接买一套。

祝茂点头道:“千卿,谢谢你。”

陈千卿笑了笑,没说什么。

吃晚饭,小猫已经睡着了,缩在旧衣服里小小一团,软软的肚子随着呼吸一起一伏,看起来格外的可爱。

陈千卿看了它两眼,也去睡觉了。

第二天,陈千卿一上午的课都没去,找了个宠物店,直接把小猫给带去了。祝茂也想跟着一起去,却被陈千卿赶回去了。

要学霸逃课太残忍,特别是祝茂这样靠着奖学金过活的学霸,陈千卿没有年轻人的那些意气用事,他也知道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

小猫还一个月都不到,走路都晃晃悠悠,牙齿刚冒了个头。

医生看猫这样子,显然是已经很有经验了,他道:“是捡来的吧?有三十天了……还得喝段时间奶。”

陈千卿点了点头。

猫太小,本来是不应该洗澡的,但是小家伙身上太脏了,医生说可以洗,但是最好开着暖气洗,以免着凉,洗澡完之后,就可以带过来做个驱虫和打疫苗。

宠物店一般是不给流浪猫洗澡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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