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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9 (第1/3页)
朗白在挣扎着要不要回香港一次。罗斯索恩悄悄招来艾克,跟他说了这件事,然后嘱咐他:“万一朗白真的要回香港,你多安排几个人跟着他,千万别出什么事情。”艾克同学那单细胞的脑袋比罗斯索恩、朗白这样的聪明人要简单多了,立刻就觉察出不对:“我觉得朗白不应该回去,既然逃出来了就不应该回去嘛,这不是很简单的道理吗?哪有人越狱以后再回去一趟的?”罗斯索恩聪明得太过,对艾克同学的想法嗤之以鼻:“你不用管,总之如果朗白要回去的话你得派人全程跟着。中国人有一句话,叫做小心驶得万年船,仔细一点总是没错的。”罗斯索恩的顾虑显然很有道理——虽然朗白第二天没说什么,第三天也没说什么,但是到了第四天,当香港传来袁家派人把大太子袁骓从台湾接回去的消息时,朗白终于坐不住了。他决定一个人,悄悄的回香港一趟。63、落网两天后,一架客机缓缓降落在香港国际机场,朗白戴着一副遮住半张脸的墨镜,提着行李箱,裹挟在人流中走出了海关。从任何一个角度看来这都是个疲惫而冷漠的商务白领形象:身形削瘦挺拔,笔挺的白衬衣,米色条纹领带,灰色西装长裤,笔记本电脑随身拎着,墨镜下露出笔直的鼻梁和浅薄漂亮的唇线。出了候机厅大门,他立刻招手叫了一辆计程车,头也不回的弯腰钻了进去:“去浅水湾。”要混进袁城所在的医院是很难的。最保险的办法是等袁城死了,通过各种关系的手段拿到葬礼请柬,然后混进去远远的看一眼棺材。朗白直接抛弃了这个做法。长久以来他心里都有个想法,自始至终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在他心里渐渐发酵——他想在袁城就要死去的那一天,站在病床前,低头看着这个给予了他生命并且控制了他一生的男人,一直看着他闭眼断气,一直等到他身体凉透,彻彻底底的告别这个世界为止。你给了我生命,我目送你远行。如果不能在袁城死前看到他最后一眼的话,这个遗憾会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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