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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第2/3页)
,肯收他过来,留他在农大混个文凭估计就已经算是够给面子了。也是他没本事,人家凭什么要高看他一眼呢?人跟人之间就是赤裸裸的利益关系,比起他,老教授当然会更向着他自己的学生。秦风不想在学校里无所事事,就编了个理由出来。只是走在街上,行人匆匆,他却不知道该去哪儿。突然,他看到一个眼熟的女生站在路边阳光底下笑盈盈的发餐巾纸。他定睛一看,确实是宋阳的女友,叫……季笙。四月中旬的太阳已经有了六月的威力,但路上的行人却穿什么的都有。心急怕热的短袖已经上身,不敢脱衣服的也有穿鸭绒服的。季笙站在大太阳底下,浑身暖意融融,出于女生爱美的天性,再加上她确实不怕冷,所以她是牛仔外套加连衣裙的搭配,脚上一双小皮鞋,披肩发戴个棒球帽。帅气又可爱,很吸引眼球。所以她手里的餐巾纸和传单发得还是相当快的。她今天是最后一次干这个活,因为她已经找到另一个更稳定,钱更多的打工了。因为正在备考四六级,就接了一个家教英语的活,陪一个初一的女生每天晚上练练英语口语,再讲讲卷子语法什么的。一边自己复习,一边还能赚钱,何乐不为呢?每天晚上七点到九点半,一小时二十块,所以一天五十,她一周干六天,那就是三百(⊙﹃⊙)季笙发现这钱是真不好赚,而且赚钱容易上瘾,站街边发发传单两天一百,这么一来想想她浪费了多少时间?少赚多少钱?她这么跟姚东海她们说,贝露佳恨铁不成钢的说“财迷!”其实季笙还是想过的,她今年就上大二了,大三要考级,大四要找工作或忙考研。真想打工,还就是大一大二时间充裕。既然这样,她更不能浪费时间了(撸袖子)“你不是宋阳的朋友吗?”一个男人在旁边笑着看她。季笙打量这个人,想了一会儿才记得好像认识,“秦师兄?”秦风一下子笑了,“怎么这么辛苦啊?打工呢?”“嗯,打工。”“怎么不去找宋阳玩?”“他忙呢。我也忙啊。”季笙对这种只见过一面的“熟人”不是很有谈兴,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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