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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 (第3/3页)
搞到这个地步;一个人一辈子能有几个十年,我被他耗掉了一辈子最精华的部分,我还都没问他要点补偿呢。“你干什么呢!”我走到他旁边不客气地推了他一把。他抬起头,没开灯我也看不到他到底哭了没有,声音倒是如常,他问我:“洛予辰,我走了,你会想我吗?”这个问题是典型的“肖恒式幻想”,是我从来不会给出回答的问题,即便如此这个人还是非常喜欢问,类似的问题还有诸如“洛予辰,如果时光回到高中,停在那里有多好”,“洛予辰,要是一年四季都会下雪就好了”,“如果可能,我希望你能在乎我一点点”……都是一些神经病问题。每次听到,我都浑身难受,都想冲他大吼:“你别做梦了!”他见我没有回答,又问了一遍,我本来想告诉他我当然不会想他,可是这么回答太过直白,于是我说:“既然以后都不会再见面了,偶尔还是想的起来的吧。”“……好的。”肖恒回答,好像松了一口气般,把头继续埋在膝盖里不说话了。我觉得他没有必要惺惺作态,说以后再也不会见面了根本是笑谈,我们在一个公司,他是我老板,以后不期而遇尴尬的机会多得是呢。我倒是无所谓,反正肖恒是不可能挤兑我的,如果他想不开了去封杀我,我立刻退出演艺圈从此让他真的再也找不到我。我看他没话说,就去洗澡,刚脱了衣服,他就推门进来。浴室的灯光很暗,就这这么暗的光线看他手扶门框的样子,还挺帅的。他本来就很高也算结实,五官分明气质也不错。眼睛不算大,形状修长,看着人的时候很能反映出主人的心情,身为同龄人,他眉宇之间的沧桑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平添了一份很酷的男人味。在他不发呆不发疯不纠缠不休的时候,其实还算得上一个条件不错的人。我当然不怕他看,也知道他要干什么,我笑了一下,伸手抱住他,拉掉他的领带解开他白衬衫的扣子,他的胸膛肉本来就不是很多,最近又瘦了,骨头都很明显,不过不算有碍观瞻,我低头含住他前胸褐色的果实,继续剥他的衣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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