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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1/3页)
跟末世是不能比的,但现在算是比较良好的居住环境了。至少是单间,要知道还有更多的人,不分男女老幼,一律睡大通铺。因为屋里太潮湿,隔三差五就得拖着被褥出去除除臭气,顺便晒太阳。只是这时再看,两张本就苟延残喘命不久矣的小床塌了半边,另半边自强不息的支在原地。被褥掀到地上,盖着几张黑鞋印。屋里唯一的家具是一个三条腿的木柜——平时放些杂物兼当饭桌吃饭,现在也卧倒在地,抽屉朝下倒扣,他闲暇收藏的硬币和漂亮的石头洒落一地,满室狼藉。莉莉把糖在嘴里拱来拱去,在一旁道:“我没骗你吧?”郑砚没理她,三步并两步奔到木柜前,在地上翻了翻,便发现积攒大半年的晶核悉数不见了。顾不上心疼,郑砚又蹲到墙角,挖出一根王中王火腿肠。郑砚松了口气。比起晶核,火腿要稀罕多了。晶核是丧尸脑袋里的能源体,黄豆一样大小,用水冲去污垢后,透明的像颗水晶,难以理解丑陋腥臭的丧尸身上会有这样晶莹剔透的核体。晶核用途广泛,能净化水源,充当货币交易物品,市场还有人专门收购晶核,一百颗晶核能换一斤糠面、二两小米。对于郑砚来说,晶核没了可以再打。而火腿这东西基本属于一次性消耗品,没了就是没了,很难找到第二根。火腿还是郑砚两月前杀丧尸时从一户农家翻到的,估摸是父母买给孩子解馋吃,火腿还没破包装,一家五口全变了丧尸。一包火腿被老鼠咬坏六根,剩下四根完好的。末世以前,郑砚也是养尊处优的小公子,丧尸潮爆发,他被迫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少爷磨练成七尺好汉。只是即便适应现今的生活,还是难免思念末世前吃香喝辣的生活。作为一只地地道道的吃……美食家,他平生一不贪金权,二不好女色,唯独贪嘴。人生信条:若吃和生不可兼得,和吃同归于尽也。末世三年,这火腿早就变质了,他是吃一根拉一天,三试三灵,不过他拉得心甘情愿,对火腿用情至深。郑砚把火腿揣进袖筒,紧张的心情慢慢平复下来。抬手招来莉莉,郑砚问她:“周阿姨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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