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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3 (第2/3页)
本,找了半天却没找到,他只好伸头朝正在厨房洗碗的言晏问道:“言晏,你看到我前几天看的那本白蛇了吗?”言晏听见他的声音便关了水,转头朝于笠初回道:“那本啊,在我床头,我看你没夹书签以为你看完了,就拿过去看了,我现在手腾不开,你自己进去拿吧。”于笠初听完便出了书房径直进了言晏的房间。这间房间是屋子里的主卧,比于笠初的房间要大一点,东西都归置得很好,看起来就像没住人似的,于笠初走到床头,看见床头柜上堆着四五本书,上头两本是和散文,而下头压着的三本都是医学书。于笠初对着这一摞书发了几秒呆,接着才反应过来,垂手拿起了最上面的一本。他拿书时开口朝下,一片书签便顺着书页开口滑了出来。于笠初连忙蹲下身捡了起来,等翻过来看清书签的正面时却陡然愣在了原地。这张书签一看就很有些年头,中间写了字的纸已经有些发黄,书签面用长方形的友禅纸将中间挖空了一块和那张写着字的纸贴在了一起,外头又用膜封了起来,看起来十分精巧。但让于笠初错愕的却不是这些,他的眼睛死死盯着中间那张写了字的纸,那上头竖着用瘦金体写了四个字:——浓夭淡久。他记得这是他大三在图书馆借的一本书中他非常喜欢的一句话,而这张纸,他敢肯定他没记错,正是他那天无聊,随手用钢笔写下了这四个字的那张纸。他很喜欢瘦金体的结构和风韵,但用于平常书写并不方便,所以他只在每本书前写名字和购书信息的时候才会用上,偶尔也会手写些喜欢的句子,这些纸片他通常事后都会扔掉,但只有那一张,那一天他留在了图书馆的桌面上。是巧合吗?他突然回想起校庆那天,他把红木书签递给言晏后,那人说过的一句话,那人说:“原来的用惯了,乍一换估计不习惯。”他想到这里抬起了头,正望见言晏站在房间门口也在看着他,也不知道在那站了多久,见于笠初看过来,便提步走了进来,接过了于笠初手上的那张书签,然后沉默地夹进了床头的另一本书里。“你…”“没错,这是你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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