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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 (第1/3页)
恋恋不舍地回头看。隔了一天,顾思年就往家里抱回了一只刚满月的柯基。那是一只三色柯基,以黑色为主,两只耳朵耷拉着,虽然小,但看起来特别胖。顾思年向来不怎么喜欢这种小动物,但一来他瞧着单秋阳喜欢,二来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个半年的约定一直是梗在他心头的一根刺。他想着抱回一只狗,养了几个月肯定或多或少都有感情,也是多一个能绊住那人的筹码。可惜他这如意算盘落了空。这边厢单秋阳刚看到的狗的时候,眼神中满满都是不加掩饰的喜欢。当他想把狗递给他的时候,单秋阳却不伸手接,反而复杂地看了它一眼。顾思年是何等聪明的人,他一眼就看清他心中所想。这边他拼命地想把人留住,那边人却拼命地想等期限一到,没有任何负担地拍拍屁股走人。他当然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这只小柯基就这么在别墅里留了下来,单秋阳从来都是绕着它走,偏偏那狗却特别喜欢他,老是屁颠屁颠地往那人身上蹭。要不怎么说动物通人性呢,虽然它的吃喝拉撒都由新请的保姆负责,但它像是一眼就能看出哪个是真心喜欢它,哪个又是在敷衍它。顾思年乐得过了几天就给它买了个进口的狗窝。过了一周这狗也没名字,只那年轻的小保姆‘胖胖’‘胖胖’地唤它。单秋阳其实从小梦想就是能养一只属于自己的狗,学生时代是家里人不让养,后来一个人过得也是得过且过的生活,根本不可能匀出多余的精力来照顾它。再后来“寄人篱下”更是想都不敢想。现在这个梦想明明在自己唾手可得的地方,可单秋阳却无论如何的伸不下这个手。他知道养动物最重要的就是责任心。到时候半年一到,自己是拍拍屁股走了,狗怎么办。单秋阳知道顾思年向来不喜欢动物,可到时候带着狗走又不大现实。有一次顾思年回来早了,看到单秋阳正把狗抱在怀里嘀嘀咕咕不知道在念叨什么。他放轻脚步声隐在拐角处偷听。“胖胖,我终归是要走的你知道吗?但是我又不能带你走,过几天我就跟他讲,为你找个好人家,把你送走。”那狗显然不知道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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