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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 (第2/3页)
>大明星愣了一下,笑得更开心了,忍不住问苟盟:“你喜欢这首歌?”大明星还以为他是羞涩得不敢和自己打招呼……但是我已经猜出了这货的尿性,认歌不认脸,遇见明星不长眼。苟盟快速地看了大明星一眼,说:“嗯,这首歌难唱,别人都唱不好,我唱得好,所以我喜欢。”大明星笑得见眉不见眼:“是吗,那我要不要我唱给你听听?”他又瞄了明星一眼:“行,唱两句。”大明星听他那口气,终于知道自己没被认出来,有些不高兴,于是更想用原唱点醒他。大明星从副歌起,正巧和车载音响里无缝连接地对上了,连我被洗脑多日已经对这首歌不甚其烦,也觉得现场听他唱得是好听极了。苟盟全程零互动地沉默听完,也没做出任何评价,继续自顾自地敲着方向盘跟着音乐继续唱别的歌。大明星:……我:……抑郁的大明星直到下车都没再说一句话,连再见也没和我说。车子停到车库,苟盟突然说:“我刚才不知道怎么说,其实那人唱得挺好的,声音还特别像原唱。”我看了一眼被塞到角落的印着大明星写真的CD,决定不要多嘴。除夕前夜,远在美国的六叔联系我,让我去他家把他的爱车开去4S店里保养。六叔在本市也有一套房子,每年会回来住一段时间。他的车子如他本人一般低调奢华,只是一年到头使用的次数寥寥可数。傍晚,我一脸怒气地回到家,苟盟刚做完最后一个俯卧撑。他见我脸色不佳,问道:“怎么了?”我把鞋子踢到角落,气呼呼地说:“今天我又遇到烦人精了,他在高架桥上把六叔的车擦撞了,害我多花了一大笔修理费(还是小现代好,耐磕碰),还要和六叔道歉。”苟盟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憋了半天还是没能说出什么安慰我的话,只得说:“下次他再欺负你,我就帮你揍他。”我听他这么说,乐出声:“你要为我出头?”“嗯。不让你受欺负。”他目光炯炯地盯着我,略带宠溺的语气让我一瞬间有些错乱,仿佛我才是被他驯养的那只宠物。我不喜欢他依仗着自己高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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