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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第3/3页)
了,我坐到沙发上,见他中午看的那本书就放在茶几上,随手拿过来翻看。一看我真的有些惊讶,他夹了张被仔细处理过的红叶当书签,像我看书都是随看随折的。书本的封皮很干净,能看出有好好保养,看过的地方大部分都有笔记,虽然字不算好看,但写得非常工整。这是一名记者写的传记游记结合体,苟盟在页面的空白处写上了自己的相关见闻,看来这位记者去过的地方,苟盟大概也去过。合上书,我对他略有改观。至少,我就做不到如此认真地对待一本书。“福天择!”冷不丁地听他中气十足地喊了一声我的名字,我全身抖了一抖,感觉像是回到了学生时代,几乎下意识要立正喊“到“。“来吃饭了。”他在厨房喊我。“哦。”我轻轻把书本放回原位,起身去厨房。☆、第4章经过这两次进餐的经历,我知道了他吃饭的时候一定不会说话,而且吃饭的速度飞快,绝对不浪费粮食,我吃多少,他就吃剩下的多少。吃完饭,他对我说:“老板,以后我就叫你名字吧,显得不那么生分。”“哦。”“所以我希望你也叫我的名字,或者叫我萌萌也行,不要老喊我喂,或者在心里默默叫我鸭子。”被他戳穿想法我有些羞恼,一字一顿道:“行、啊、狗、萌、萌。”“好的,小天。”“你怎么知道我的小名叫小天?!”“嗯?我随口叫的,不然叫你小择?那我忍不住想到另一个女人……”“够了,叫小天挺好。”我根本说不过他。吃完饭,肚皮圆滚滚的,我平时没事的时候喜欢宅在家,自己又懒得下厨,所以一般喊外卖吃,洋快餐吃腻了,就吃楼下的小炒,吃来吃去总觉得油腻不对胃口,今天试了苟盟的手艺,才知道清淡也别有一番滋味。我们两个人窝在沙发上,他看电视我玩电脑,玩累了我就踹他一脚:“喂……萌萌,去洗个水果吃。”他倒没傻到洗个水果自己吃了:“我今天就买了两个苹果还有一串香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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