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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 (第1/3页)
有些奇怪地看着他道:“你……为什么不想让我和他见面。”攻眉头一皱,哑声道:“你想和他见面?”受愣愣道:“五年前你就知道……”他回过神来,有些不可思议道:“原来你什么都知道,你当时就……”他换了个不太肯定的语气:“你当时就喜欢我吗?”攻:“不喜欢你,为什么要跟你结婚?”受突然道:“不是的……你会喜欢上我,是因为它吧。”他抓着攻的手,摸上自己的后颈,有些难过道:“你就算喜欢我,也是被影响了。我抢不过那个O,如果取下来了,我更抢不过了。”他话音刚落,就痛得惊呼起来。攻竟然凑上来,狠狠地拉开他的衣服,在他肩膀上来了一口,血液一下渗出来。受吸着凉意,推攻下巴:“你发什么疯!”攻满脸恼怒道:“你才发什么疯……”他刚想说,怎么可能只是因为腺体才喜欢你。突然,他像推开了一扇窗,明亮的阳光和春色,吹进他的脑海。他像想明白了一般,对啊。怎么可能会仅仅因为腺体吸引,就喜欢上受。又为什么要自寻烦恼,怕受换了腺体,就不再爱他。(各位这个节日还看文的朋友们,520快乐啊。)39受的腺体藏在一家医院里,攻去安排的时候,看到这家医院的名字,还愣了愣。这是他第一次出任务,也是最后一次出任务的时候,住的医院。当时接到消息,一场晚宴上,有个富商成了目标,宴席藏了几枚炸弹。他们小组分批进入,拆弹拆了三枚,漏了一个。炸药轰塌了大厅,埋了一部分尚未来得及逃脱的人。只要里面还有人,就没办法不进去。攻作为特种兵更是义不容辞。印象最深的是,一个他救出来的孩子。被埋了在石堆下,只露出一只手,他以为那人死了,但没有,只奄奄一息地握着他的尾指。他好像听见了那人在说,救救我。攻当时已经很疲惫了,用具用不上了,就用手挖。将人救出来时,他用血淋淋的指头,碰了碰那人的脸。毫无动静。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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