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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8 (第3/3页)
/br>毕竟小时候,在实验室里,他承受过太多痛苦。这种痛苦,不过是升级版而已。啪啪啪宋天齐伸出干枯的手鼓掌,这声音听起起来就像骨头拍打的声音:“小狼就是厉害。”朗稔从上站起来。嘴角溢出血迹,那是刚才痛得狠了,不小心咬破了舌尖。呸的将血吐出,朗稔声音嘶哑:“这下可以了吗?”宋天齐微微扬头。大熊得了令,往前两步,将任榆放在朗稔手里。一狼一熊交接的那一刹那,朗稔脑海里迅速闪过一个念头:他能否在一秒之内杀掉这只似熊似猩的怪物,然后再杀掉看起来手无寸铁的宋天齐?如果成功,不管脑子里的那只蜘蛛会不会要了他的命,至少任榆安全了。可是,如果没成功呢?他死了,任榆怎么办。被宋天齐带走的话,他的未来……想着曾经在实验室里的日子,朗稔心中一紧。不行,暂时不能冒这个险。他没有把握能在一个呼吸间将这头怪物和宋天齐尽数灭杀。而且,谁知道宋天齐有没有留后手,这个狡猾恶心的老狐狸,绝不会把自己置于危险之地。垂下眸子,掩盖住眼中的思绪,朗稔平静的接过任榆。宋天齐在旁边静静看着,当朗稔没有任何异样的接过任榆时,他的手慢慢放开了左手中指上戴着的一枚蓝色戒指。“走吧。”大熊佝下腰,将轮椅小心翼翼的放在背上,四肢并用朝山下跑,速度非常快。朗稔抱着任榆跟上。等他们都消失后,一只灰毛兔从草丛中钻出来,两只耳朵弯起,来到朗稔刚刚用手捶出来的沉坑处,鼻子嗅嗅,然后钻进洞里,刨啊刨的,刨了样东西出来。那是一根红绳串起来的鱼鳞,之前任榆送给朗稔的。上面有任榆的血,是任榆给予朗稔的人鱼守护。朗稔之所以会将它留下,是因为怕被宋天齐看到,到时候由这片鱼鳞,再联想任榆的名字,会轻易的将任榆的身份猜测出来。却没想到,会被这只灰毛兔给刨出来。灰毛兔似乎觉得挺好看,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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