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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6 (第2/3页)
讨厌麻烦的事。想想也是,谁会想跟会魂魄离体的怪人一辈子互相爱慕呢,而且魂魄还是穿越到狗子的身上,一不小心就要人兽恋了,要恋多久也不知道,想想就觉得特别低变态……何况,周瑾初比其他人更怕乱子。继续努力的话……周瑾初的态度已经很清楚了,他讨厌自己了。因为自己对忠犬很不好,而忠犬是最重要的,所以他不愿接纳自己了。而他一旦开始看自己不顺眼,就处处不顺眼,当他发现自己搞错了日期后,就很明显地更烦自己了。弄错日期固然很蠢,但也不至于真那么不可饶恕,应该还是由于负面的印象吧——以前,周瑾初明明会用宠溺的口气说他傻得没救,现在,却会因为自己弄错日期直接散发低压气旋……都这样了,再缠下去还有什么意义?估计,是怎么样都没戏了。肖凌霄无比地后悔,可世上没有后悔药。他在床上躺了两天,饿了就啃两个苹果,反复犹豫该怎么办。是在这种时候拼了说出真相,还是等过两天重新接近试试、说他已经痛改前非,争取能够力挽狂澜?肖凌霄觉得自己在面对对方时总是如履薄冰的,瞻前顾后,胆小如鼠。他既想要死个痛快,又很惧怕死个痛快。重新接近的话,至少能再拖上一阵,让他美梦再做一阵。不然,先试试第二种,行不通的话再转去试第一种?第二种试完还能再试第一种,第一种试完可没法试第二种,还是前者胜算大吧?哎哟,真烦。肖凌霄真的不知道,是应该感谢老天让他当过周瑾初的狗子,还是应该憎恨老天让他当过周瑾初的狗子。他喜欢那段特殊的经历,也讨厌那段特殊的经历。期间他也给周瑾初发过几条微信,周瑾初都回了,但是肖凌霄明显感觉到了距离感。自打他变成狗之后,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距离感。肖凌霄会忍不住想:还不如当他的狗呢。当他的狗子时,至少,他可以抱,他可以亲,他可以和他一直在一起。他是他的狗子,他是他的唯一,他对他来说是特别的存在。而现在呢,他什么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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