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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4 (第3/3页)
br>以前我是神,我会嘲笑人类的卑微。我会觉得他们拼命想要守护的东西,在下一世可能就忘得干干净净,人类是多么的可笑,多么的愚蠢。可是父神创造的天下,不就是平衡的么?人类固然渺小,固然可笑。他们却在一遍遍轮回中寻找着属于自己的寄托。看,他们多好。错了还可以重来。原来人类不愿舍弃的,正是我们所不屑的。而我们其实真的不了解他们,只有设身处地的经历过了,才知道那种撕心裂肺的不舍。我们回归了神格,就要面对自己永远也抹杀不了的错误。我之于很多人造成的伤害。莫离可能永远也归不了位了。我从来没有好好了解过天狼,也不知道,他果真是六界奋斗史上的杰出青年,入个畜生道,都能奋发成一代老妖。真不知道,要是再给他几千万你,是不是要把魔界妖界都给拿下啊。到时候可以和行鸩打个九天九夜。不过到人间的收获倒是不少。行鸩这家伙,居然趁我不在逃了出去,倒也很好,他遇到了他的颜素,也原谅了我的伤害,想想这家伙现在的名字,不禁好笑——山茶。还有莫离,他的悲剧,确实是我一手造成的。行鸩说天狼一直喜欢我,我那时年少,只知道和行鸩厮混在一起,没事陪兄弟们耍耍,却从来不与天狼接触。这家伙是我们九兄弟中最另类的。跟我们都不亲近。甚至都没有神祗愿意收他做徒弟。一个个说他资质过高,不用教,也不知道是讨厌他还是真不用教。那时为了六界统一,我没有办法才与魔界帝尊刀剑相向。那时我们可是好了两千五百多万年的师兄弟。怎么说走到这一步也是我不想的。行鸩对我可谓是掏心掏肺,真把我当自己亲弟弟看。鸩鸟天生幻化人形就有两颗精元,因为不一定与同类结亲,所以可将其中一颗精元分与对方,对方就不会因为鸩鸟本身的剧毒而受到伤害。行鸩那颗精元给了我。倒不是因为我两人有了爱情,实在是我们关系太铁了,就差没分享同一个女人了,剩下的可谓开裆裤都穿一条。要我跟他大打出手,本身我就过意不去,天帝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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