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184 (第1/3页)
,再看蚂蚁似庸碌的人。喜欢田园生活的人经常会诟病现代化城市的快节奏,但是他意外喜欢这城市的生活速度。每个人都很紧张,但正是因为紧张,正是因为快速度,才让他看见了进化的可能。人类也在高速发展,科技日新月异。第五代人类,充满了活力。通天在很久以前就是个有拼劲也很有活力的圣人,他喜欢挑战自我,还喜欢突破极限。“来了啊。”他回头,看向站在身后的叶遥。“遥子你看,从高处向下看,风景是不是很好?”他兴致勃勃:“所以我喜欢大都市,喜欢摩天大楼,比自然景观好多了。”叶遥好像在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你一直挺喜欢这个。”“不过,喜欢城市,你还要散播诅咒?”“一码归一码。”通天道:“我喜欢人类,跟我要报仇并不冲突。”“就跟我们关系很好,但现在必须要你死我活地争斗一样。”他笑道:“这世界上的很多事,本来就不是以你我意志为转移的。”第126章自相残杀叶遥忽然不想说话了。看着吴昊脸上淡淡的笑容,他就知道吴昊还是吴昊,还是他认识的发小,他的人格没有被击碎,不如说一开始通天的性格就不曾变化过。这可能是他和叶遥能玩得很好的原因,虽然两人各有不同,但某种意义上都是人间的怪咖,他们与常人有不同之处,所以才能相处得好。叶遥想,也许从那时,他潜意识中就知道,他和吴昊是一路人。他们才是同类。“你是什么时候恢复记忆的?”叶遥问道:“上次同学聚会时,你就成了通天?”通天耸肩道:“是的。”“更具体地说,是一年前我们同学聚会那次,结束之后,我就开始断断续续地做预知梦。”“然后,就在女娲闹事的那一次,我恢复了所有的记忆。”他用嘲笑的口吻道:“其实我没有想这么早恢复记忆,按照我一开始用的转世方法,大概在25岁时才会做梦,十年能够让我变成现在的模样,那时候,人类的身体被开发到极致,可以容纳更多从我神魂中溢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