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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天就知道惹事,有一天我正和其他小混混打架呢,柏忱就从天而降了,而后我们就认识了。对了,他叫柏忱,名字也特男主。在遇见他之前,我已经从班里的女生那里无数次听到过他的名字了,隔壁大学的校草嘛!闻名不如一见,但我没想到他的名字是这两字,原谅我没文化,这两个字一个也没念对。大概就是这样成功引起了男主的注意吧!反正我是不清楚他为什么会喜欢上我,我后来也想问他,又觉得矫情,那时候都在一起了,多纠结这种问题也没用。现在想来,早知道就问了,这可成了我心中几大未解之谜之一了。(九)也许是看上了我的颜,那个时候虽说瘦小,但颜值还是在的,再加上喜欢打架,肌肉也有几块,还算得上招人喜欢。柏忱用他的武力值打跑了那几个小混混,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救我。“你们挡着我路了。”我记得他当时是这么回答的。“哦。”男主就是吊炸天,这种理由也说得这么拽。我那个时候看上去可能有点惨,因为我流血了。我清楚地看到柏忱瞧着我皱了皱眉,“你没事吧?”我随意一抹,“没事,死不了。”也许是当时我的动作太man了,也可以算到他喜欢我的理由里面去。柏忱大约是专业使然,看不了我这副要死不死的样,冷着脸把我拖去了医院,他们那医科大学的附属医院。从这里看,柏忱还是很爱他学校的。到医院一检查也没多大事,打架打多了都那样。回去的路上我们随便聊了几句,我刚才看到他学生卡了,凑上去念了那两个字,他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他纠正我之后,我才知道他就是隔壁大学那校草,我仔细一瞧,这颜,还有这身材,对得起这名号。“嘿,我今天总算是见着活人了。”“什么?”“哦,没什么,我叫秦致,致敬的致。”“恩,我刚才看到了。”我点头,他大概是看到我病历本了。分别的时候,我朝他笑笑:“今天谢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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