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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郑元凯二十,钟阳二十三。五年里,郑爷爷走了,钟阳眼睁睁地看着郑元凯越发放浪形骸,与一群有钱有闲的富二代为伍,整日不务正业,将“郑大少”的名声传遍了整个山林市。他没想过扭转,只是冷眼旁观。都是成年人了,早该为自己负责,亲爷爷都教不来,钟阳可不认为他能行。何况,教会郑大少有什么好处?他还没有傻到给自己增加桎梏。职业经理人,是将经营管理工作作为长期职业,具备一定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并掌握企业管理权的群体。这是官方解释,换言之,这批人拥有成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才能,可有才能不代表有位置施展,他们需要企业的真正掌权人来聘用。是的,聘用。伯乐与千里马是互相需要的,没有千里马,伯乐无法展示出他的相马之术;没有伯乐,千里马明珠蒙尘,没有人为它正名。在钟阳的职业生涯里,郑爷爷无疑是他的伯乐,邀请一个仅二十三岁,在国内并没有什么突出业绩和名声的年轻人来担任企业管理者,这在当年是引发了众多反对的浪潮的,可郑爷爷坚持下来了,而后,钟阳也用他的实力告诉所有人,郑爷爷是对的。对于这位老人,钟阳是感激的。很少有人能有郑爷爷这样的魄力,将诺大的一个企业交到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手里,并给了他极大的权力和坚定的支持。因此对于让这样一位老人失望的郑元凯,钟阳是不怎么看得起的。能够管理企业,不代表能够拥有;能够拥有企业,不代表能够管理。钟阳是前者,郑元凯是后者。在恒阳地产,掌管大权的人按理说应该是郑元凯这个大股东,但如果郑大少真的要拿走钟阳总经理的权力,不说对方的反应,其余的股东都不会答应——这不是拿公司开玩笑吗?但如果郑元凯能力出众完全能够胜任总裁一职,事情就变了。恒阳地产,毕竟姓郑。那么,要如何展现出自己的能力呢?拿下一个举足轻重的大项目,是个不错的选择。郑元凯吃完鸡蛋瘦肉肠,喝完银耳莲子羹,也想好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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