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晨霭的异古生活_分卷阅读29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29 (第2/3页)

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各还正之。若婢有子,及经放为良者,听为妾。”

看到没有,以妾为妻的人不但双方都要蹲监狱,而且监狱蹲完之后还要各还正之,也就是说出来之后原来是什么身份就还是什么身份,这场大牢算是白蹲的。所以别说是达官贵人了,就连普通的百姓人家,也少有这么干的。

后世的与中都有抬妾为妻的故事,但是这两篇故事都是明清时期书写的,那时朝廷对于以妾为妻的惩罚是‘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若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

两相一对比,惩罚力度小了不少,而且满人在入关之前,各位福晋之间的地位并没有明显的尊卑,而明朝经元之后,正妻在家中的地位也没落了不少,所以这种事情在民间应该还是会有的,但是在官贵人家,只要是他还想要头顶的乌纱和脑袋上的爵位,就没有人敢明着这么干。

妾的地位虽然卑贱,但是确实是有人需要而且市场巨大,在加上真的有很多急等着用钱又不愿意卖身为奴的平民,所以典妾这个行当也就应运而生了。

典妾,看着两个字就能明白它的意思,是好人家的女儿典当为妾,既然是好人家的女儿,那么她自然便是良籍,既然是典当的那一定就会有个时间,并且允许女孩的家人赎人,这样的女孩主人家可以转送,但是无权打骂,更没有权利决定她的生死。

所以这样的女孩典当的时间到了之后依然是自由身,期间其所生的孩子归男方所有,若是无所出,则时间一到便可自行离开。

虽然是这样,但是典妾对于女孩及其家人来说依然是一件与极其名声有损的事情,不少人家有这个心思的,也都是偷偷摸摸的干,如同牛家这样肯大声说出来的人家,还真的是闻所未闻,不过刚刚陈婆子说的什么好像牛家还不止是典妾,他要是没有听错的话,他们家貌似是把牛大妞给卖成奴婢了?

奴婢是贱籍,在律法上面的地位等同于牛马驴羊,除非主人家心善放你从良,否则这辈子都是他们家的‘牲口’。

既然是‘牲口’当然是没有人权的,是生是死全凭主人家的心思,只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