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104 (第3/3页)
生怕玩不死他一样。就在左宁想七想八的时候,陆母突然起身:“我做的小甜品应该快要好了,我去看看,这可是我亲手做的,待会儿你们多吃点。”任诗诗笑着点点头。左宁见陆母朝厨房走去,这才抬头看向那个女孩,然后故意在她旁边走来走去,用尾巴去拍打手臂。如果这个女孩趁着主人家不在对他做什么不好的举动,那等陆承赫回来他一定会去告状的!电视剧里不都是这么演的,恶毒女配啥啥的,来呀来呀,客厅没人了,你要做什么都可以哦,尾巴给你扯,毛毛给你揪,你要踹肚肚我也是可以忍的,你要是什么都不做,我怎么好意思去跟陆承赫告状呢。任诗诗看着那只在沙发上走来走去萨摩耶,一身厚厚的白毛,十分漂亮的体型,那仰起脑袋的样子甚至令人有种高贵的感觉,看得出来这的确是陆承赫的心头宝,不然不会被养的这么好。甚至没有被圈住限定自由,让它能整栋宅子到处乱跑。不过任诗诗不喜欢狗,她不喜欢这种在人类面前摇尾乞怜的生物,尽管猫和狗一样都是脆弱的需要人类饲养的宠物,但猫却更加的高傲,那种饲主必须臣服在它脚下的高傲。而狗,只要拿点好吃的,就能扒着你的腿,对你欢快的摇尾巴。只要施舍一点食物,就能让它对人忠诚,甚至就能为人奉献出所有的一切。这太卑微,也太可怜。任诗诗尽管不喜欢,但也仅仅只是不喜欢,却并不厌恶。所以见这个叫小布丁的小家伙在自己身边蹭来蹭去也不给予理会,只专心低头看陆伯母拿出来的相册。对于这种长辈间拉郎配的举动,任诗诗内心是排斥的,可是很多时候很多事情都由不得她选择。她原本就寄人篱下,对于长辈的意思只能服从照办。如果她有这个命,能够嫁给一个好人,哪怕不深爱,只要能够相敬如宾那她也就够了。如果没那个命,那她也只能认了。不过好在,这个陆承赫看起来很好,至少很绅士。而陆伯母为人也很好,并不难相处。不过这一切的选择权却由不得她。陆母很快就带着端着一盘小蛋糕的佣人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