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乐当及时_分卷阅读5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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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52 (第1/3页)

    “就是……”

赵志看四下没人才在林煜城耳边嘀咕了几句。难得离林煜城这么近,他鼻子痒痒的,想这林煜城长的还真不错,连他这个审美白痴都能看出好来。

按中医说法,人在正午时分阳气最盛,邪气不易犯。他们等到第二天十二点整才实施手术。

手术很简单,在林煜城和季为乐身上各划一刀,把赵志准备的药涂在伤口上,让它慢慢渗入。等身体吸收完全后,进行换血。赵志的药药性太猛,稍有不甚就可以要了季为乐的命,由于季为乐之前失血太严重,幼凡的精华已经消耗怠尽,必须用林煜城的血做支撑。但要是季为乐撑不过去,不仅他自己性命不保,还会危及林煜城。而这时候,可能只保得住一个人。

“算你们运气好,血型一样,不然华佗再世也救不了你们。哎,你们之中随便一个人必须挺过去啊,我还没拿我要的东西呢。我千里迢迢从怒江来一趟不容易,我可不能……”

赵志又在那里念经,此时的林煜城只觉得太阳穴一阵强过一阵的压迫感,外界一切声响都变成杂乱无章的弹唱。唱得他心悸。过了今天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还能不能和季为乐一起看。

如果两个人都活下来,以后的几十年就让他们继续纠缠吧。如果他死了,他愿意变成季为乐身边的露水或是尘埃。只要能一直看着他,跟他在一起。

吃力地转头看那条把自己与季为乐连接在一处的塑胶导管,顺着导管看到季为乐瘦骨嶙峋的手臂,再顺着手臂看到他苍白的脸。脑子里杂乱的声音变成了季为乐的笑声。

他说:“秦展扬,你是我的了!”

他说“我爱你”说了一万遍。

他还说:“我要做你的冬虫。”

傻瓜,冬虫、夏草最后都死在初春的雪地里,他们同生共死啊。

昏睡中的季为乐睫毛动了动,嘴角微微翘起说:“林煜城,不准叫我傻瓜。”

那一刻,他们血脉相连,甚至是思维都连在了一块。两个人脑中闪过同样的画面,他们一起吃蛋包饭,一起去理发。大学的课堂上,所有同学都在埋头测验的时候,林煜城假装不经意走到季为乐身边,用手指撩起他当时还很长的刘海。季为乐想抬头看他,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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