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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8 (第1/3页)
再接着,卧室连着书房,祁洛经常会在书房的电脑前面坐到很晚,书桌旁边有一盏暗黄的小灯,照亮了他在荧光显示屏后面的背脊。我常常会装作拿东西进进出出,然后躲在门口偷看他。就这么注视他很久,他一般不会回头,而是一边敲键盘,一边对我道:“顾喆,你这么看着我,我没法专心。”客厅旁边的餐桌,木质,我喜欢上面清漆的纹络,虽然每天只有两个人坐在餐桌旁边吃饭,不热闹,可是我总觉得很有食欲。只要看着他,好像只是吃白水烫青菜叶子,都特别香。以至于在我习惯了跟他一起吃饭之后,往后独自一人时的每一餐,都只是为了贮备热量的敷衍。祁洛的手指很修长,拿筷子的姿势很好看,他吃饭时跟平素无异,安静,有效率。我相反,废话特别多,有时候眉飞色舞地一唠嗑,碗里的饭菜都凉了,这种时候,舅舅大人会夹一筷子肉堵我的嘴,然后对我道,“话唠,闭上嘴咀嚼,吃完再说。”他不知道,他每次做这个动作的时候,眼神里都是冻泉融解后一样的温柔。客厅的电视不常开,现在大家好像都是握住一只手机,就拥有了全世界。不过我和祁洛都喜欢用大屏幕放碟看电影,看起来比电脑要爽。时间太晚的话,我看着看着,头就垂到他肩膀上去了。他一般不会叫醒我,而是独自看完整部电影,然后利落的把我像尸体一样拖抱着运到床上去。难得的,我们都喜欢看香港老电影,我喜欢电影里镜头独有的深色胶片色调,和那座拥堵城市的忙碌感,就好像镜头里每个行色匆匆的路人,都有着自己的目的地,都有所归属。忘了说,祁总这么精英现实的人,竟然执着于一遍又一遍地看王家卫。阳台上还有衣服忘了收,冰箱里的啤酒还在等待着我们的光顾,来福回家以后喜欢住在阳台,鞋柜里有好多双鞋。是啊,不知不觉间,已经积累了这么多。我狡猾地把自己的记号,插在了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可是剩下的我呢,行李这么多,回忆这么重,要怎么都带走?只能记住了吧,拼命的,费力的,记下每个带温度的细节,把它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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