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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0 (第1/3页)
,随着石头的转动,一闪一闪。“好看吗?”果果都看呆了:“……好看!”“如果把它打造成饰品,你们会喜欢吗?”饰品?蛮荒人的饰品大多和猎物有关。兽牙项链,漂亮的鸟羽头冠等等。大家也不是完全没有爱美的意识,只是材料有限,选择空间不大。但凡色彩鲜艳的羽毛,都有它的价值,像那个在融雪谷里染色造假的摊主,就是染了一根红色的羽毛,引得许多人愿意用几十上百的肉干来交换。羽毛本身也不能填饱肚子,但它能换来别人艳羡的目光,和自己威仪的气势。果果瞧着整个人跟刚才那嫌弃的样子完全不同了,伸手想碰又不敢碰,容月把金矿直接递给她让她拿着玩。“做饰品会很好看,闪闪发光,这样它就有了基本的价值。等饰品被大多数人认可,以后就可以做金珠了。”“哎——”惊讶声此起彼伏:“全都做饰物不好吗?”容月笑:“慢慢来,而且物以稀为贵。换到金珠子的别家部落也可以自己做首饰啊。”这话很有道理,但这一切美梦的前提是,他们把金子从石头里搞出来。容月在技术上只能提供基础的思路,刚想鼓励大家多提供想法,就看果果她们兴奋热情地已经讨论了起来……看来是不用他多说了。部落里新来了几个烧陶的匠人,会用火和窑,这件事由他们自己商量去,容月负责起了另一边的事。金矿的所有权。他得确保金子的价值被人们认可之前,把金矿握到自己手里。当然,如果蛮荒遍地是金子,他也没办法,但看挖到特别的石头惊慌慌的小部落,和至今都没有影子的铁来看,短时间内,金属矿还是稀有的。多亏了各种玩家经常来跟他抱怨说“我家有矿就好了”——要不是这句,他后来还不会好奇为什么矿这么值钱呢!小部落离白豆部落不远,容月带着云野一人一匹神马,一天出头就到了那里。挖到金矿的小部落是真的小,老的老弱的弱,一眼望去稀稀拉拉没精神。首领跟摆设似的,战战兢兢,看到两个丰神俊朗的人物竟大老远跑过来,吓得要身边的人搀扶才能站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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