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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 (第1/3页)
——然后到浴室舒舒服服泡了一个热水澡,换了衣服,感觉自己这辈子从没有这么舒适过。“亲爱的警察先生,”莫延刚写了第一句话,就停下来。他咬着羽毛笔的尾端,思考究竟要不要用“亲爱的”这个词,毕竟,他从来都没有过真正的童年,自然也搞不清楚那些整日里就知道大叫大嚷并且热衷于胡闹的小毛孩子们的思维结构是什么样的。一直到羽毛笔受不了的在他嘴里使劲扭动起来,莫延才只好无奈地放弃,并且安慰自己地想:也许十几岁的男孩还分不清楚语法结构呢!写信出一点错又有什么打紧。“您好。我叫艾伦,住在烟斗巷23号的小院子里。收养我和其他十三个孩子的尼尔·奥瑞奇先生是一个小偷。他不但自己偷东西,还强迫我们去为他偷东西。我一点儿也不想偷东西,我妈妈曾经说只有最没有出息的人才会以偷窃为生,可是我也没有办法,偷不到一定数量的钱我们就要挨打、挨饿。我诚恳地请求警察先生帮帮我们。请救救我。您忠诚的,艾伦。PS:前几天,奥瑞奇先生还到一个叫什么慈善舞会的地方偷了好多漂亮的珠宝。他还经常跟我们炫耀一个他偷来的大大的绿色戒指,上面有玫瑰花的徽章,我想那也应该是他偷来的——虽然他一直声称那是自己家族的象征”莫延抖了抖羊皮纸,看着自己用左手写出来的字体呈现出一种极其别扭的姿势,不满地皱了皱眉,但还是小心地吹干了墨水,露出一个狡黠的微笑。伦敦的警察或许没有心情去管一个小小的贼窝,但那次慈善舞会上丢失的珠宝和怀特家族的戒指足以让他们放下手头的大部分事务来追查了,更不必说莫延还在尼尔的床铺下藏了两份足以让现任市长下台的财务报表。至于因此追查到莫延?他今后七年都不大可能跟麻瓜社会发生什么关系了,哪怕他洪水滔天!莫延将床上的帆布包打开,从里面拿出一个鳄鱼皮的黑色手提包,将信纸塞了进去,随手将用了四年的帆布包扔进了垃圾箱,转身走出了房间。————————————公元1991年7月31号,中午11点。莫延懒洋洋地坐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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