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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1) (第4/4页)
的血脉。 虽然他跟正房育有一儿一女,但全都不跟他姓。 男人嘛,总不能每个传递香火的儿子,丢了姓氏,就跟没鸟一样,往后进祖坟都没脸见祖宗。 很快他找到了林廷晞,令他格外欣慰的是,他虽然抛弃了那个女人,但她给儿子起名,仍旧冠了他的姓氏。 这不禁让他找回些许温存的柔软,也愿意把儿子接回深圳,反正房子多,随便腾个顶好的学区房给他,安排个保姆,留够零用钱,其余的便不用他再操心。 但他就一赘婿,这事很快就被正房查出来了,柔弱的女人在她一双儿女跟前哭得肝肠寸断。 儿子阮斯言自然见不得母亲受这委屈,他也只是个小学生,平日斯文有礼,揍人也不疼,干脆牵了家里养着的几只训练有素的大型犬,锁住房门放狗,把小三生的烂货狠狠教训了一顿。 再后来,林廷晞无论在那所学校上学,流言就跟到哪里,就属校门口小吃摊的摊主们穿的最欢,来一个家长,就要拉着人家说这事,不用怀疑,那是阮思年拿自己零花钱打通的我方宣发部门。 那几年他简直生不如死,朋友的背叛,正房家少爷小姐的折腾,再加上老师同学或是有意或是无疑的冒犯,都让他性格扭曲黑暗,空洞洞地不着底线。 后来他发现有条路子能让他的生活稍稍好过些,那就是成为有用的人。 什么是有用? 在学校里,是成绩好,能给班级学校拿到顶尖的奖项。 所以他学习,拼了命的学习,为了自己想要的名次,多少苦多少累他都担着。 果然,他站上领奖台,唾弃他的人视线几变,残存的谩骂也小声点。 然后他一直霸占着榜首的位置,学校放出榜单前十的照片,那些在他背后指指点点过的女生,又好似从不曾碎嘴一般,竟然殷勤地给他送起了礼物。 他觉得好笑,又觉得想吐。 男生还好,对他的态度也就那样,从前厌烦他,他牛逼了依旧厌烦他。 若是女生也这样有骨气,他或许还不会那般讨厌他们,见风使舵的下三滥见多了,难免倒胃口,于是很久以来,他都觉得同龄女生肤浅愚蠢,傻逼才会跟她们搭话。 ps:有一说一写到这里,突然燃起一种些高中校园po的冲动,我真的好爱男高做男主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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